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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510683-2022-000683 文  号: 发布时间:2021-12-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麓棠镇 关  键  词:麓棠镇 人民政府 2022 预算 公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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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3、统筹区域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4、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指导社区(村、居)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居)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5、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民政、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6、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麓棠镇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更大力度推进产业提档升级,努力实现农民增收

(1)以“国家玫瑰公园”为载体,奋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集种植、加工、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横向一体化拓展的玫瑰生态全产业链,联动旅游、大健康、文化、科技研发等产业融合发展。

(2)切实发挥好玫瑰、茶叶、温泉文化的地域优势,全力发展沿射水河现代观光休闲农业旅游示范带、沿山玫瑰温泉体验中心和沿山玫瑰农业产业发展带,努力将麓棠镇打造成中国玫瑰温泉之乡和中国最大的玫瑰种植基地。

(3)做好烟叶文章,加强对孙家林烟叶基地的建设,探索出独具地方特色的叶菸文化。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智慧农业等设施改造提升,夯实打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2.更大力度推进农文旅开发,努力打造魅力麓棠

(1)加快高颜值旅游目的地打造,形成以中国玫瑰谷为主体的国际化高端旅游度假目的地的旅游景区。高质量推动爱情小镇,艺术小镇,温泉小镇建设,努力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项目落地提供条件。整合玫瑰、温泉、茶叶、三溪寺、困牛山水库、三箭水等旅游资源,在沿山提档升级休闲度假、运动健康、农业体验等生态旅游业,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2)是高质量完成玫瑰新村建设,让安置村民住上新房,建成党群服务中心与接待中心为一体的活动场所,铺设高标准农田生态路,组合和营建各种创意小院,将整村打造为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玫瑰观赏、运动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创意文化村,成为以玫瑰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目的地、玫瑰研学种植示范基地。

(3)是加快高品生活宜居地质打造,持续改善沿山基础设施条件,建好旅游公共交通系统,让游客方便游;完善配套服务,提升沿山农家乐品质,优化周边环境,不断传承和发展独特历史文化,让游客舒心游。

(4)是继续抓好四个节日旅游活动。主要包括2月份绵竹油菜花节,3月份禅茶采摘节,4月份中国玫瑰采摘节。

3.更大力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努力营造宜居环境

(1)是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是以百强试点镇项目建设落地为契机,持续对场镇乱象进行治理,对绵广路沿线和场镇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场镇内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完善配套,对场镇未完成工程项目抓紧督促实施。巩固提升商贸旅游重镇形象。

(3)是做好中国玫瑰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协助玫瑰谷会战指挥部和银谷公司抓好月季园内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做好三合新村集体经济商业街的招商打造,切实抓好乡村振兴项目,优化环境、建美家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设有党政机构7个,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麓棠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麓棠镇2022年收支总预算980.9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5.4万元,主要是因为村民小组优化后组干部及监委会数量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及敬老院、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麓棠镇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80.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0.9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麓棠镇2022年安排支出预算98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91万元,占77.36%;项目支出222万元,占22.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麓棠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0.9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5.4万元,主要是因为因为村民小组优化后组干部及监委会数量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及敬老院、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0.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20万元、农林水支出313.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麓棠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0.9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因为村民小组优化后组干部及监委会数量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及敬老院、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31万元,占5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8万元占6.14%;卫生健康支出17.37万元占1.77%;城乡社区支出31.20万元,占3.18%; 农林水支出313.37万元,占31.95%;交通运输支出8.12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51.36万元占5.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31万元,主要用于我镇党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人大事务支出。其中: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350.0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3.68万元,事业运行支出9.97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5万元;宣传事物事业运行支出17.39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7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失业保险支出。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支出0.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5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17.3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9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41万元;

5. 城乡社区支出31.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19.2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万元

6. 农林水支出313.37万元,主要用于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村组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及森林防火经费等支出。其中:事业运行85.4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3.6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74.3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0万元。

7. 交通运输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交通安全与维护。其中:公路养护5万元,公路和运输安全3.12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51.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49.3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麓棠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50万元、津贴补贴186.54万元、奖金7.07万元、绩效工资3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70万元、医疗费1.80万元、住房公积金49.36万元、生活补助156.86万元、医疗费补助0.75万元、奖励金0.05万元。

公用经费9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2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21.6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5.74万元、福利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麓棠镇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2022年公务接待量较2021年基本一致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机关、业务关联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修成本基本无变化。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党政机关通信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车辆保养维修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1.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清洁费、承包费、房租、存款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人大事务: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指除人大行政运行、人大机关服务等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厂务公开、工会疗养修养等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指除机关服务、事业运行等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安:指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指除文化行政运行、文化机关服务等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指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城乡社区行政运行、城乡社区机关服务等以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业:指政府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指除农业行政运行、农业机关服务等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林业和草原:指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方面以外的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指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其他农林水支出: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指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公路养护:指公路养护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麓棠-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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