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教育和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按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齐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收支总预算460.0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减少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460.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支出预算46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59万元,占96%;项目支出19.49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0.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6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0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0.0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8.13万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7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21.14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2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日常运转等支出。
2.社会保障缴费(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5.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单位的来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绵竹市齐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竹市齐福学校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绵竹市齐福学校共有车辆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绵竹市齐福学校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普通高中学费、住校费收入,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收入、招办报名考试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教育部门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预算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