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绵竹市水利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有关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转报和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市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0.开展水利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1.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山洪灾害防治。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对全市水利行业的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基础,完善农田水利设施。
2.实施绵远河、石亭江、射水河22.2公里河段防洪治理。
3.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创新示范区供水工程。
4.完成玫瑰谷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
5.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6.深入开展砂石整治专项行动。
7.完成全市2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分批次整治病险水库。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绵竹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8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8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8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4.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3万元,项目支出3536.91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4333.5万元,增长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63.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4333.5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地方投入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8万元,农林水支出473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66.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投入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本级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6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43.88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4732.75万元,占93.1%;住房保障支出139.21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2.0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15.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4.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工程项目安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109.2万元,主要用于前进渠枢纽洪灾水毁修复。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57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全市春灌用水,保证水利工程(渠道、河道、水库、水闸等)正常运行。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24万元,主要用于马尾河孝德段、射水河新市段中小河流防洪治理编制设计,重点山洪沟治理马尾河老熊沟、射水河梅子沟规划设计。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2020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建设及开展全市节水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进行宣传等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20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官宋棚堰枢纽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20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网站运维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0年预算数为2266.27万元,主要用于堤防类项目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0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全市尾水地段、旱片死角地区春灌用水和负担不平衡问题。根据各镇实际用电情况及补助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各镇乡。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0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市级维修基金及综合考核补助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砂石执法、绵竹市河长湖长制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9.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一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和其他单位来我局调研、考察及日常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水利工程灌溉发展中心一般公务用车纳入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执法执勤及公务出行中汽车的汽油费、维修费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03.4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绵竹市水利局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7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打印机、碎纸机,官宋棚堰枢纽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以及对水库大坝定期开展安全鉴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绵竹市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绵竹市水利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36.9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各项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水毁修复以及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反映车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竹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