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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1-001033 文  号: 发布时间:2020-05-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绵竹市政府 关  键  词:绵竹市 文化体育 广播电视 旅游 2020 预算 说明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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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文旅局主要职能。

1、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绵竹特色地域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

6、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人才培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

9、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和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和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

10、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和博物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监督职责。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都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各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2、统筹全市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5、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体育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市文旅局负责推动全市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全市休闲农业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将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宣传部。

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广播电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

(二)绵竹文旅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文旅发展专项资金(打造竹文化走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竹文旅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绵竹市图书馆、绵竹市博物馆、绵竹市年画博物馆、绵竹市业余体校、绵竹市文化馆、绵竹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481.6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1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等。2020年绵竹市文旅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8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81.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5.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64万元,项目支出1580.4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213.16万元,增长95.66%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481.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1.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安排支出预算248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13万元,占36.31%;项目支1580.47万元,占63.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1.6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13.6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1.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9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1.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1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99.63万元,9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7万元3.47%;医疗卫生支出22.77万元0.92%;住房保障支出73.14万元2.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89.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06 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49万元;主要用于市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境内宣传促销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4.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57.0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体育方面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应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206.77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经念馆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193.64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6.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1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3.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或与2020年预算持平)

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或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00辆。其中:轿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越野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客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0。加上新购车辆,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特种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64万元,下降8.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606-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xls

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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