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绵竹市委员会(以下简称绵竹市政协)是我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地方上的重要机构,在我市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会务、文秘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草拟有关政协工作的主要文件;
3、负责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以及其他工作的文秘、服务等具体组织工作;
4、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
5、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党务、纪检、文书档案、信访、财务管理、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
9、负责与上级政协和兄弟政协之间的联络工作;
10、密切和市委办、市人大办、是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互相配合,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协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共同完成市政协的全面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理论武装。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前提,筑牢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根基,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理论武装转化为内在强大的信念坚守和工作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广泛凝聚共识。建立政协党组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各族各界经常性联系制度,加强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发挥好政协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与政协活动提供保障,把凝聚共识融入各项履职活动。引导党派团体、界别委员利用自身影响力主动发声,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建言成果、增进共识上一体谋划、双向发力,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二、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中心建言资政
3.开展多层协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有事来协商”试点工作,持续深化“135”工作法,助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围绕“一府两院”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全会整体协商,围绕绵竹产业园区运营机制建设情况,抢抓“成渝双城”发展机遇、推动绵竹融入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举措开展专题议政性协商,围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重大传染病预防和控制能力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6个方面工作,开展常委会、主席会协商;围绕农村法治建设情况、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及重点提案办理等方面,更加灵活地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协商;创新协商形式,推动院坝协商、委员工作室协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继续在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院坝协商”试点,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和政协委员工作室开展协商活动。
4.深入调研视察。围绕省委发展战略和德阳市委、绵竹市委决策部署建言献策。组织界别委员聚焦我市检察工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运行情况、新建学校管理运行情况等6个方面开展双月视察,聚焦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治理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生猪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施政提供参考。
三、坚持为民理念,助力民生福祉改善
5.反映民生民意。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发挥政协优势,整合政协资源,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献计出力。充分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加强信息员培训,拓宽反映渠道,延伸信息触角,提高反映信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加大民生提案征集和督办力度,助力民生改善。
6.开展民主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广泛开展民主监督。持续监督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用履职的实际成效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加强提案督办,强化跟踪落实,促进提案成果有效转化,发挥好提案在民主建设、增强政协民主监督实效中的积极作用。
7.助推脱贫攻坚。持续深入开展“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活动,协调整合帮扶力量,紧盯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教育卫生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进一步增添措施,提升帮扶实效。认真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以干部结对帮扶等形式,多做惠民利民之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突出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8.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精神,增强政协党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委员联系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组建设,持之以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巩固人民政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9.完善履职机制。健全委员学习培训机制,引导广大委员牢固树立“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情怀。改进服务管理,着力完善协商发言、提案履职、调研建言等,创新履职方式,丰富知情明政平台,激励委员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专委会和界别建设,充分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界别特色作用。号召全体政协委员继续开展“我为绵竹转型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活动。完成文史资料编撰工作,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
10.加强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按照汪洋主席“四个一线”要求,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打造“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遇事能干”的干部队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政协机关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11.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开展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及时报送《中国政协报》《四川政协报》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德阳市政协网站,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凝聚强大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务实敬业、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政协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绵竹市政协收入预算总额为63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7.43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37.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8.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万元,项目支出123.6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54.64万元,下降8.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政协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7.4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54.64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为财政压减项目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政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4.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90万元,占8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7万元,占8.50%;医疗卫生支出14.67万元,占2.30%;住房保障支出42.69万元,占6.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02.2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的人员工资、及机关日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5.2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印刷、专委会调研工作、联谊联络等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20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政协全会等各项会议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020年预算数为41.4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等各项工作经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20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委员开展参政议政等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度预算36.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度预算数为18.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度预算为14.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度预算为42.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政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政协、同级政协单位来绵考察等公务接待费用。
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绵竹市政协已无公务用车。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政协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政协2020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政协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69.0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绵竹市政协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下列办公设备:计算机6台,用于新增委室和人员的工作电脑,单价预算为5000元/台;扫描仪1台,主要用于档案室所有文件档案的扫描归档,单价预算为1500元/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绵竹市政协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绵竹市政协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6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政协会议:指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4.委员视察:反映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5.参政议政:反映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