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指导各级妇联执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状况,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3、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开展妇女居家就业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培训、选拔、推荐、表彰各条战线的优秀妇女,促进各类妇女人才的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全市民生任务的完成,促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全面落实;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发展同全市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承办上级妇联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引导广大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
一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党建对妇建工作的政治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妇联组织建设同加强、同推进,推动形成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推动解决基层“缺编制、缺经费、缺办公场所、缺工作人员”的状况,使基层有力量干事、有阵地干事、有经费干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不同行业区域的分类指导,切实做到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阵地上带。
二是全面加强妇联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妇女干部培训,建设一支让党政放心、让妇女群众满意的妇联干部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团结带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使命担当扛起来,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网上引领,把党的妇女事业推向前进。
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妇联干部调研制度、直接联系妇女制度。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解难事”活动,切实回应妇女和家庭的利益诉求,为妇女儿童解难事、办实事。
(二)纵深推进妇联改革,全面提升妇联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加强基层妇联规范化建设。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后,进一步加强指导各乡镇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妇女工作队伍,进一步落实执委工作制度、执委联系妇女制度等,完善基层妇联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等亮牌服务。
二是加强基层妇联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妇女微家的服务功能,构建辐射全市、服务基层的妇女儿童社会服务支撑体。
三是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履职新要求,分层分类面向各级妇联主席、机关妇委会主任、基层执委开展妇联业务培训。
(三)大力实施巾帼提升行动,为推动绵竹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巾帼之力。
一是开展“巾帼心向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与中国梦”主题活动。
二是开展“巾帼建新功”提升行动。激励引导女性创新创业,培育壮大致富女能手队伍。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
三是开展“巾帼维权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培育推荐工作。在“婚姻危机干预”方面探索建立购买社会服务有效机制。
四是开展“家庭工作”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亲子阅读、家风家训展示等活动,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配合相关部门在妇女和家庭中普及科学育儿、健康养护知识,引导妇女增强健康意识,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四)解决“两纲”实施重难点问题,全力做好“两纲”终期评估工作。
2020年是贯彻实施2011-2020年“两纲”工作的最后一年,要扎实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重点推动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建设,从工作机构、管理制度、经费使用、活动场地、活动开展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不断增强工作合力,确保“两纲”终期评估验收顺利达标,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妇女联合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其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群团,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207.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7.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7.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101.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4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妇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44万元,我单位于2019年6月财务独立核算,无2019年财政预算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5万元,占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2.83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8.82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0年预算数为84.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经费。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47.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女维权、教育、法律法规宣讲、基层组织建设,妇儿工委办工作开展,召开第十三妇女大会等工作。
3.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53.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建设,妇儿活动中心及儿童友好家园运行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妇联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6.2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市妇联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办公设备,采购计算机3台,打印机1台,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妇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4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群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补助支出
9.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