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工作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业和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新闻出版业、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动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单位的体制改革。
(3)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
(4)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学、艺术、竞技体育事业,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学、艺术的创作、生产、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体育竞技队伍的建设、培训;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各级体育比赛,承办国、省、市级体育竞赛活动。
(5)归口管理、发展繁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电影市场,研究拟定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电影市场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稽查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书报刊发行工作。
(6)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条例,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业;拟定全市文物保护规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
(7)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8)负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1)完成投资1.5亿的绵竹市新图书馆工程建设;
(2)根据需求,增添电子自助阅读机;
(3)继续新建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10处;
(4)继续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并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的投入;
(5)继续做好农家书屋图书更新;
(6)继续开展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7)继续推进全民阅读工作;
(8)完成“绵竹年画”地理商标申请;
(9)继续做好送文化下乡活动及演出;
(10)继续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结合现代科技进行VR和AR的一些新型科技有机结合进行“电影+”的模式探索;
(11)管理和用好农村广播应急平台村村响、村村通;
2、围绕绵竹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全省休闲度假目的地”为目标,大力实施文旅融合发展的相关项目,履行文体广电出版局相关职责;
3、围绕乡村振兴中的文化振兴,大力推进和挖掘乡土文化元素的升级打造和乡土文化元素的融合发展,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助力乡村振兴;
4、继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历史文化,继续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力度,推进文旅名城建设
(1)继续研究具体措施,展示南轩文化、三国文化、德孝文化、得道文化底蕴;
(2)继续做好绵竹木版年画和剑南春酿酒工艺两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完成绵竹年画立法,积极推进剑南春“天益老号”窖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3)继续做好2019年年画节、梨花节、赏果节等系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工作。利用传统节日和五一、七一、八一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4)结合全域旅游规划,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施全域骑游项目,通过“1357”计划,打造“中国骑游第一城”和“中国最美乡村骑游线路”
(5)继续做好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南轩中学女子曲棍球及武术散打的备战工作,承办好绵竹市第十届篮、足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锦标赛,3V3篮球赛绵竹赛区工作。
(6)继续探索体育场馆运营创新机制,力争尽快引入一家具有一定影响力、业内口碑好、实力强的体育运营管理公司,在最大限度保证体育场馆公益开放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综合功能作用。
(7)继续巩固和提升九龙省级滑翔基地的成果,推进特色体育产业的发展。
(8)继续做好对口帮扶的甘洛县文化扶贫工作,推进甘洛—绵竹特色文创产品研发,督导产业扶贫。
5、加大广播电视传输管理规范要求,确保重大时间节点安全播出工作运行;
6、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化市场监管,按要求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7、加强广电扶贫动态监测,做好广电入户动态信息录入、更新,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收视达到标准。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工作;
8、继续加大以绵竹年画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发展力度,继续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1)继续支持年画企业发展壮大。积极组织推动年画企业参加国际版博会、文博会、西博会、非遗展等展会,扩大年画影响力和营销力度,组织公益年画上墙项目,推进年画业主发展;
(2)持续推进“绵竹年画”立法工作、“绵竹年画”地理商标申请工作;
(3)继续加大绵竹年画与主流价值观深度契合的创作力度,为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拓展新的空间;
(4)继续做好文化产业奖补资金工作。
9、继续加大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两学一做”引领机关强担当、促效率工作的推进;
十、继续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部门概况
文体广电出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文体广电出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68.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8.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3.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6万元,项目支出466.48万元。以上数据包含文体广电出版局及下属单位图书馆、文化馆、年画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所、体育中心、市博物馆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265.65万元,增长26.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体广电出版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8.4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65.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关和下属馆所项目增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4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8.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65.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和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1098.82万元,占8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占6.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63.16万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1098.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36万元,主要包括:体检费、遗属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增长。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无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研以及接待友好单位进行交流学习方面的支出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无变化,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文体广电出版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9.5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文体广电出版局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换、日常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绵竹文化馆文化下乡保障用车1辆,先富电影公司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6.4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竹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