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因地制宜地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3.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以交通建设为基础,逐步凸显区位优势。全力做好成兰铁路、货运大道、德阿大桥、工业大道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沟通协调推进工作,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继续对桑绵路进行升级改造,解决拱星对外交界道路的瓶颈问题,维修改造中成路沿新村段,保障周边群众安全出行。
2.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打造蔬菜种植基地,实现种养循环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红旗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扶持壮大高柏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推行“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多渠道流转土地,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充分挖掘“四季花果、北派年画、莲花山、海绵生物礁化石”等资源,提升群众自主发展和创新创业意识,完成经果林土地流转、果园附属设施建设,推动果树品种结构的优化调整与升级换代,实现线上和线下同步销售,促进商贸旅游产业繁荣,打造“花果白溪”名片。
3.以改善环境为目的,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安全红线,严守环保底线,按照“生态宜居”的要求,发展“绿色工业”,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引导企业改进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业;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深化畜禽养殖专项治理,发展“绿色”农业;推广泉乐村环整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创建“四好”村,不断提升拱星形象。
4.以集镇改造为手段,提升场镇承载能力。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将北辰广场打造为集“法律法规宣传、北派年画推广、群众文体休闲”为一体的活动阵地,将社区打造为“规范化、全开放、可参与、能共享”的居民之家;继续整治乱搭乱建行为,进一步规范摊点入市,维护集镇环境秩序,集中力量做好复星路风貌改造。
5.以扫黑除恶为抓手,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镇村综治中心建设,促进多元共治;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健全网格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
6.合理安排使用预算资金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82.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2.21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2.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14万元,项目支出99.06万元。以上数据包含拱星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的汇总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38.98万元,下降4.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2.2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38.98万元,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未列入预算中。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2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3.88万元、农林水支出274.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2.2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8.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未列入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89万元,占3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7万元,占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2万元,占6.96%;卫生健康支出39.63万元,占4.49%;城乡社区支出143.88万元,占16.31%;农林水支出274.39万元,占31.1%;交通运输支出15.5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占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务费及人大办公室建设等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6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及其他群团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2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文广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运行维护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业(款)其他计划生育事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2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中心人员工资。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生育保险缴费。
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补助。
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7.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工资。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94万元,主要用于:村企共建、各村监委会及三资中心人员补助。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57.56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补助及基层组织运行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治安联防、常规性维稳工作等相关费用。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9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中成路设花杆及安装电子监控设置设备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19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运行维护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8.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经费上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燃油费、维修费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7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拱星镇人民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0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业(款)其他计划生育事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出处,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绵竹市拱星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