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等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4)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
(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全市12315、12365消费者投诉、举报。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与计量仲裁检定。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质量、计量等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统一管理和指导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9)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
(11)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广告经营活动和户外广告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办交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着力创优市场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简化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经营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的落实。
(2)着力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以提升质量建设水平为主线,积极落实“商标战略”“品牌战略”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商品、产品抽检,从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大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大质量对标提升工作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通过质量对标行动帮助企业找差距、补短板,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看齐,提高企业标准水平。
(3)着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动设立登记、许可办证、抽查处罚、无证无照等涉企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建立“双告知、双反馈、双随机、双公示”的市场信用监管新机制。立足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质监利剑”专项行动、“双打”等重点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企业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质量违法、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各类案件,发挥监管震慑。
(4)着力打造放心品质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确保维权投诉渠道畅通、调解高效,继续推进“12315”工作向公共服务等新领域延伸。深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放心舒心消费示范企业的认定目标。充分发挥消保委组织作用,开展民生热点、重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调查、评议活动。强化老年人消费、农村消费等热点重点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工作。
二、 部门概况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绵竹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绵竹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94.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94.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94.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5.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6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及下属单位绵竹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绵竹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99.86万元,下降5.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4.5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99.86万元,减少的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4.5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4.5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9.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8.94万元,占8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4万元,占9.90%;卫生健康支出52.65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145.47万元,占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598.94万元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90.13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59.0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管执法41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38.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标准化管理0.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64.81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97.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2.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5.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5.4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增减。
2019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财政提高预算标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执法执行车18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用于燃油费、维修维护费、过停洗等方面。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并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并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20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4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多功能复印机2台,金额4.24万元;档案室消防设备1套,金额18万元;办公椅29把,金额1.54万元;台式一体机电脑3台,金额1.47万元;办公桌16套,金额3.45万元;空调机组(3P)2台,金额1.3万元;便携式计算机5台,金额2.45万元;台式计算机32台,金额15.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管执法,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标准化管理,指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