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抓项目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三合新村建设工作。抓好新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严把质量关,督促施工方保质保量按期开展工作,确保群众早日住进新房。二是继续做好中国玫瑰谷建设工作。加快房屋拆除,确保房屋拆除与协议签订同步进行。三是继续推动沿山征地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保障相关项目落地实施。四是加快土门综合市场二期建设及场镇基础设施改造,全面提升场镇形象。
2、坚定不移抓脱贫攻坚。
一要坚持强化领导,凝聚合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各村核心作用,不断形成脱贫攻坚合力。二要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动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三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坚持“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工作方法,抓住政策机遇,坚决完成脱贫目标,确保无人员返贫。
3、坚定不移抓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干部下访制度,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努力促进信访秩序好转。进一步做好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主动、耐心细致地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4、坚定不移抓环保安全。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清单及环保工作的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有问题企业彻底整改。加强对村组道路、沟渠及场镇环境的整治力度,保障城乡环境整洁。对食品、森林防火、在建工地、道路交通、汛期防洪等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做到持续发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设有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2个。
(一) 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信访、档案、群团及政府的文书、计划统计、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人事劳资、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等综合管理;处理机关会务、接待、安全及后勤事务;做好机关各办、所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环境卫生管理和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统筹规划和实施;营造发展环境,为乡镇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负责经济统计、安全生产监管、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
4、财政所
负责镇财政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村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等有关工作。
(二)镇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配置
1、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的防治及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以及涉农工作的统计。
2、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
负责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管理;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计生药具发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86.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6.67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6.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2.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87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长-47.86万元,增长-4.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6.6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47.8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我单位不再预算五保供养支出,该支出由民政局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6.6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8万元、农林水支出317.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6.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7.8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我单位不再预算五保供养支出,该支出由民政局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8万元、农林水支出317.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69万元,主要用于我镇党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人大事务支出。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2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9.29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经费保障。其中: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其中: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失业保险和敬老院及集中点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3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89.5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1.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1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2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2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2万元。
7.农林水支出317.46万元,主要用于我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村组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及森林防火经费等支出。其中:农业事业运行43.0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6.91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9.4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5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其中:公路养护1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5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51.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4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同2018年一样没有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公务接待量较2018年基本一致。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机关、业务关联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无增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本田CRV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燃油费、过路费、保险等方面。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85.1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空调、计算机和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清洁费、承包费、房租、存款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人大事务: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指除人大行政运行、人大机关服务等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厂务公开、工会疗养修养等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指除机关服务、事业运行等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安:指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指除文化行政运行、文化机关服务等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指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城乡社区行政运行、城乡社区机关服务等以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业:指政府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指除农业行政运行、农业机关服务等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林业和草原:指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方面以外的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指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其他农林水支出: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指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公路养护:指公路养护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