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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175 文  号: 发布时间:2018-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绵竹市 防震减灾 2018 预算 说明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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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有关防震减灾工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4、承担绵竹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实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8、指导各镇乡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9、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监测预报工作。做好地震台站的维修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坚持做好震情会商、震情信息发布、24小时应急值守、宏微观异常上报和核实等工作;规范地震宏观监测点的布局和建设。

2、抗震设防监管与服务工作。继续做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好抗震设防关,着力提升城市防范地震灾害的能力。

3、地震科普宣传工作。抓好汉旺地震遗址公园的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七进”活动;做好防震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复查等工作。

4、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开展好地震应急演练。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局机关设置1科1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防震减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1.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6万元,项目支出25.8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防震减灾局及下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4.28万元,增长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5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4.28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津贴保险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地震台站、台网支出21.8万元、地震预报预测支出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0.56万元,占6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万元,占7.3%;医疗卫生支出2.1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占4.4%;地震台站、台网支出21.8万元,占19%;地震预报预测支出4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地震台站、台网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中心日常开支,监测仪器运行及维护,监测中心数据处理.

 6、地震预报预测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1个地震监测台和3个前兆地震运行费用。21个镇乡防震减灾助理员业务指导培训及地震宣传等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73,其中: 人员经费7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与2017年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来学习、考察、调研人员来单位办事开支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较2017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防震减灾局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指地震事务,用于地震事务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监测:指地震监测,反映地震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指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竹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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