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根据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的党员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使用意见。二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绵竹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全市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将重要成果提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三是受市委委托举办领导干部研讨会,研讨市委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四是完成市委和省委党校、德阳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开展全市党员干部主体班培训工作及社会化培训工作;结合市情民生开展科研咨政工作;完成党校自身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绵竹市委党校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94.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7万元,项目支出21.8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1.34万元,下降1.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8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1.34万元,减少的原因为人员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8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2.22万元,占86.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万元占8.25%;住房保障支出4.79万元,占5.05%。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5(类)08(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8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备注: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省内外各级党校来学习、考察、调研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来我校办事开支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委党校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委党校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11.4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市委党校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委党校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教育支出205(类)08(款)02(项):指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208(类)05(款)05(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208(类)05(款)06(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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