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精神,落实好省实施意见列出的23项重点任务、德阳市以及我市实施方案(办法)中的各项要求。
二是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政府层面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跟进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实现隐患的闭环管理。
三是做好煤矿关闭退出和非煤矿山关闭清退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矿山退出转型的政策宣传,并配合做好矛盾化解、人员稳定工作。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五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确保全市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统一规范。
六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把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好、贯彻好;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好、贯彻好;要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省市各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及实施办法宣传好、贯彻好;要抓好“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推动依法治安,努力营造安全良好的氛围。
七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确保2018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充分发挥市安办职能,协调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是抓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增添措施,弥补短板,逗硬奖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4.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4.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4.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17万元,项目支出196.11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83.85万元,下降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4.0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83.8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4.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3.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1万元,占7.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万元,占2.0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94.2万元,占85.61%;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
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9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159.6万元,其中:下井补助8.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下井检查补助;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36.86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镇乡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村(社)安办协管员(含交通劝导员)48.48万元,主要用于镇乡村(社区)从事安办协管员工作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1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事故调查联合办案3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调查办案工作经费;安委会协调组织费15万元,主要用于安委会日常工作经费;安全月宣传费6.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月宣传相关办公经费;安全社区建设建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煤矿瓦斯平台运营费3.96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及非煤矿山监控租赁费;应急救援演练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演练日常工作;
应急救援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51万元,主要用于救援大队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日常办公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2.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加强接待费管理,严格报账手续,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各县(市、区)兄弟单位来学习、考察、调研及接待专家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局至今无公务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75.5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万元,其中:计算机2台,复印机1台。主要用于日常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已上缴,但还未下账。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6.1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主要反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