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及措施;
2、加强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发动全市干部群众利用大型节假日和爱国卫生月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防病;
3、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集镇、卫生村的创建,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
4、指导镇乡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5、协调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开展社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
6、负责病媒生物防治,指导除四害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灭鼠、灭蚊、灭蝇和灭蟑螂工作以及“四害”密度的监测报告;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城镇、社区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和考核。
(二)2018年重点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网络建设,提高自身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国家、省级卫生镇(乡)、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按要求完成各级卫生镇(乡)、卫生村(社区)的创建任务; 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在先期建成一批健康镇、健康村(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的基础上,推进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单位建设,促进健康细胞建设在全市全面推广;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开展以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坚持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防治策略,组织开展以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巩固防制成果; 坚持“寓健康于万策”的理念,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及控烟工作,结合卫生创建、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37.1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10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入增加13.44万元,增加56.80%;预算支出增加13.44万元,增加56.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7.1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13.4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我单位新增一名在编工作人员,故财政拨款比2017年年初大幅提高;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1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13.4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我单位新增一名在编工作人员,故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年初大幅提高。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3.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一名在编工作人员,故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年初大幅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占比3.8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4.74万元,占比93.64%;住房保障支出0.95万元,占比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3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临时人员经费、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项目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3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生育保险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15万元(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预计2018年会有公务接待发生。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的餐费支出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4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未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