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018年我会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沉下心来抓学习,深度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发〔2017〕25号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系列评论文章作为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干部要加强自学;二是筑牢阵地抓宣传。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组织优势和联络优势,主动扛起在非公经济人士中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责任担当,通过讲座、会议、座谈等方式以及新媒体平台迅速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广大非公经济人士中去,努力将非公经济领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三是紧贴实际抓落实。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商联工作的行动举措,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参政议政、维权服务和商会建设、政企交流、银企对接等工作,切实发挥工商联在教育引导、经济服务、招商引资、扶贫济困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四是提前思谋抓创新。做好来年工作谋划,增添新举措,打造新亮点,力求新突破,推出一批优秀企业家,协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和促进“两个健康”。
以省委、市委党代会和绵竹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工业强市、文旅名城、美丽家园”为发展为目标,坚持把“四信”贯穿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始终,继续做好中央、全联和省委、市委会议精神的学习和宣传,突出价值观引领,以增强发展信心为动力,通过组织座谈、发放政策汇编、专家讲堂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民营企业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要深刻领会“3.4" 重要讲话精神中“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四个重要作用”“五个重要地位”等核心要义和总书记对企业家的谆谆教诲之意、举爱护之心,牢固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二是在广泛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更加重视加强产权保护,更加重视激发企业家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帮助民营企业敏锐把握发展机遇,增强发展信心,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用新思路新理念推动创业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守法诚信为指引,创新活动方式,引导民营企业把守法作为最大的安全和最好的保护,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觉以“亲”“清”为标尺,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四是加强年青一代企业家培养,针对年轻一代的群体特征和个性特质,加强党情国情和爱国主义教育,做好“传帮带”。引导年轻一代企业家继承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实业,创新发展。以《工商联简报》、《商会调研》及向上级投稿等,宣传中省市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要战略部署,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行业商会活动中的先进典型。
2、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开展“请进来”专题讲座,帮助企业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大势,正确把握企业的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创新转型;组织民营经济人士“走出去”参加学习、考察、调研,拓宽思路,增强发展信心。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运用好法律顾问、法律培训、到企业进行法律宣传等方式,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做到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引导商会逐步推进会员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三是搭建沟通平台,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动协作,搭建民营企业与市级部门有效对接平台,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四是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围绕商会建设、转型提高等拟组织外出考察2-3次,学习先进经验,寻找合作商机。组织企业参加相关交流经贸投资活动,帮助企业拓宽交流渠道。
3、 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新常态下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会员企业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进一步推动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二是以行业商会为基础,搞好政策宣传、提供信息、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等工作,畅通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的常态化渠道;三是在我市“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认真组织非公代表、委员积极撰写提案、议案,参政议政,为绵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四是继续加强社情民意工作,广泛发动行业商会参与社情民意信息采集,密切关注广大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通过社情民意或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的方式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诉求。
4、进一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持续深入动员,进一步发动商会、企业深度参与,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帮扶村资源优势,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实现村企双方精准对接、互利共赢。二是抓好服务保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已结对帮扶的企业健康发展,帮助企业落实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抓好台账管理,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贡献。三是抓好典型引领,及时总结扶贫新经验、帮扶新方式,宣传“万企帮万村”中的先进企业,传递正能量。四是进一步推进对口甘洛的产业扶贫,扩大核桃种植面积,进行苦荞酒生产深度合作,落实茶叶种植加工、猕猴桃种植帮扶项目,继续发展电子商务合作,探索“互联网+”营销模式,帮助甘洛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组织甘洛更多特色优质农副产品走进绵竹。
5、抓好非公党建,推进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夯实工商联工作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抓好学习教育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建制度,加强培训,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及能力;二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全党、团、工会组织并支持其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四风反弹;三是规范党支部管理,整顿涣散支部,抓好支部评星定级。积极组建商会党支部;四是巩固“五好”县级工商联荣誉,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精神,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推动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商会服务能力,指导行业商会争创“四好商会”。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将新兴产业企业纳入直属会员管理,注重吸收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入会,力争培养一批有思想、有感召力的领军人物。逐步完善工商联会员数据库建设。六是围绕一年一度的“6.26”民营经济发展开展系列活动,开展好商会、工会活动,弘扬正能量,展示我市非公经济发展成果和非公民营经济人士良好形象;七是做好调查摸底,进行乡镇分会的换届工作。
6、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塑造一支过硬的工商联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是完善会员企业联络机制,发挥好互联网作用,执委企业要100%进入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进行文件传输,加强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考核奖惩办法,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工商联下属二级单位0个,绵竹市工商联是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19.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9.21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9.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5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工商业联合会及下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33.84万元,增长39.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2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33.8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调进1名人员。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2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工商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3.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进1名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40万元,占84.2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万元,占9.77%,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占6.0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3.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考察及换届培训;商会交流经费;商会日常开支;非公经济宣传费;调研、商会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3.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类):2017年预算数为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没有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友好商会来绵交流学习、招商引资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商联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工商联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4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工商联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工商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工商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基本支出外的其他支出。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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