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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121 文  号: 发布时间:2018-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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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2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个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共内设股级机构3个;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工作机构1个: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挂德阳市人大代表联络处牌子);市人大常委会设5个专门委员会:绵竹市法制委员会、绵竹市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绵竹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绵竹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宗外侨委员会、绵竹市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2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个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共内设股级机构3个。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牵头办理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建议意见的编写和督办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的服务工作及日常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的编印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信息、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政工人事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后勤事务、治安保卫和接待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采访,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3个职能股室

 1、综合股

    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工作、决议、决定督查和重大事项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息、保密、宣传、目标考核、报刊杂志征订、印鉴管理和党政网的管理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秘书股

    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筹备、会务和相关会议的通知、材料的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办公室重要文件、文稿起草、文印工作;负责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统筹协调、联络工作;统筹协调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常委会《公报》的编辑、分发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同各镇乡人大联系的有关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督办和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股

承办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具体工作;承办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相关具体工作;承办工会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公务车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安全保卫、卫生绿化及报刊杂志分发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聘用人员的管理;依法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申诉等,承办常委会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依法调查重大信访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人大制度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研报告及有关材料,为领导决策服务;起草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负责调查、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经验;负责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宣传、新闻报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工作机构1个: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挂德阳市人大代表联络处牌子)。

负责做好“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有关工作,及时反映人事任免方面的工作情况,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工作;负责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市人大代表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我市选举出的德阳市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镇乡人大干部培训;办理市人大代表来信,接待市人大代表来访;负责办理德阳市和本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指导镇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负责《人民权力报》的订阅和分发工作;负责在绵竹地区的德阳市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联络、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德阳市人代会期间绵竹代表团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专门委员会5个:绵竹市法制委员会、绵竹市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绵竹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绵竹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宗外侨委员会、绵竹市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一)绵竹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围绕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三农”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有关“三农”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和调查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3、负责为常委会组织的有关“三农”工作方面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负责审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三农”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与对口部门的联系,监督和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5、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要求办理的各项工作。负责向上级人大请示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承担或参与接待上级和外地人大对口工作机构负责人检查工作和参观考察的具体事宜。

6、负责向上级人大请示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对镇乡人大主席团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拟定答复意见。

7、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委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绵竹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宗外侨委员会

1、围绕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和调查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3、负责常委会有关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内的有关决议、决定和主要报告的起草、主要问题的调研工作。

4、负责与教育、文化、卫生、外侨民宗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沟通联系。

5、督促办理属于本工作委员会业务范围内的议案、质询案;接待处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6、承担接待上级和外地人大对口工作机构负责人来市检查工作和参观考察的具体工作。处理同本委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或提出办理的建议和意见。
  7、对镇(乡)人大主席团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涉及本委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拟定答复意见。

8、协助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

9、对本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

10、承办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绵竹市法制委员会

    1、围绕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和调查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3、负责为常委会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4、负责审查“一府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通过和对口单位的联系,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
   5、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等工作。
   6、承担接待上级和外地人大对口工作机构负责人来绵检查工作和参观考察的具体工作。处理同本委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或提出办理的建议和意见。
   7、承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下发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整理、上报和对口要求办理的各项工作。
   8、对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拟定答复意见。
   9、负责向德阳市、四川省人大请示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10、办理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绵竹市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1、围绕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和调查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3、负责为常委会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4、负责审查“一府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通过和对口单位的联系,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

5、承担接待上级和外地人大对口工作机构负责人来市检查工作和参观考察的具体工作。处理同本委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或提出办理的建议和意见。

7、承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下发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整理、上报和对口要求办理的各项工作。

8、对乡镇人大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拟定答复意见。

9、负责向省人大请示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10、办理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绵竹市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

1、围绕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财政经济(预算)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有关财政经济(预算)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和调查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

3、负责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财政经济(预算)工作方面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负责审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财政经济(预算)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与对口部门的联系,监督和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5、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要求办理的各项工作。承担或参与接待上级和外地人大对口工作机构负责人检查工作和参观考察的具体事宜。

6、负责向上级人大请示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对镇乡人大主席团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拟定答复意见。

7、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委室做好相关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人大工作从政治定位、组织结构、履行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担负起“绵竹发展、‘我’的责任”,更好的发挥人大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

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旨内涵,以“学懂”为前提,把握精神实质;以“弄通”为关键,做到融会贯通;以“做实”为目的,坚持学以致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维护市委权威,执行市委决定,领会市委意图,始终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自觉在大局中找准定位,主动在大局中务实担当,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作为,努力为绵竹发展贡献人大智慧。

(二)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必须在行使好“三权”上进一步着力,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一是要主动监督,善于监督。始终坚持把党政所需、人民所盼、法律所赋的各项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着力点,精准选题,精准发力,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民主评议等方式,重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德阿产业园建设、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人才强市战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继续强化对财政预算监督力度,在总结前期经验得失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对部门预算监督的范围,做好2019年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对政府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审查,提高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二是要依法行使决定权。紧抓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加强检查、跟踪问效,坚决防止“决而不行、行而无果”。三是要正确行使任免权。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确保市委干部人事任免意图实现。强化任后监督,坚持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报告制度,合理运用第三方评估、现场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让履职监督取得实效。

(三)深化专委会建设,不断提高专项监督的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工作职责。一是明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联系部门、运行规范等,同时注重厘清与常委会工作机构交叉重合的职能,突出其专业特点、保证其履职程序完备合法;二是探索建立专门委员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等制度,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要点、重要工作作出部署。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部分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针对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方向,开展相对时长、相对集中、相对专业的深化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市人大的专业监督能力。

(四)强化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始终坚持代表工作的基础地位,探索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化代表主题活动,邀请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深化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鼓励代表加大与选民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坚持建议督办制度,加强对2017年未办结重点件和2018年新确定重点件的跟踪督办。继续开展代表优秀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工作,切实提升代表建议提出与办理的质量。

(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能、发挥优势,继续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列为重点监督议题,开展脱贫攻坚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调研,服务于全市脱贫攻坚大局。同时,继续抓好对新市镇的脱贫攻坚牵头工作。

(六)认真抓好自身建设,更好完善发展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会顺应人大制度发展完善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关切。同时,持续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和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办公室设主任 1名(兼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主任2名(兼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含德阳市人大代表联络处副主任)。综合股、秘书股、行政股各设股长1名。

(二)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领导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

(三)机关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

(四)5个专门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委员2名。

    截止2017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实有在岗在编行政编制人数25人,另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岗不在编行政人员13人,不驻会专门委员会委员10人,临骋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 2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19.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9.26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9.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6.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71万元,项目支出542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81.31万元,增长21.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9.2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81.31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一次人代会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9.2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9.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1.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一次人代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8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会战指挥部工作经费、专题调研经费、机关维修和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项考核调查经费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3机关服务: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及附属单位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4人大会议:2018年预算数为182.56万元,主要用于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6人大监督:2018年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8代表工作:2018年预算数为56.6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村社区代表工作室建设补助、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9人大信访: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99其他人大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79.2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40.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16.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住房改革支出(项)01住房公积金: 2018年预算数为33.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外宾来客、接待旧城改造及新区开发会战指挥部客人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4.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财经咨询小组进行全市预决算审查及机关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3机关服务:指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4人大会议: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6人大监督:指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8代表工作: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9人大信访:指反映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99其他人大事务: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

(类)221住房保障支出(款)02住房改革支出(项)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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