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础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8年重点工作:一、攻坚克难,全镇经济持续发展:1、工业经济持续增长,2、现代观光农业平稳推进,3、第三产业稳步发展;二、突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1、城乡统筹,基础设施日益完善,2、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3、地质灾害监测质量进一步加强,4、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5、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三、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1、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2、科教文卫再上新台阶,3、社会环境安定有序;四、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2、政府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五、紧紧抓住绵竹列入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机遇,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力争九龙更多的项目列入全市“全域景区化”规划,同时,加快推进绵竹花乡.九龙山花宿项目和S216、S419交通道路建设项目,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镇域共建、共融、共享。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包含镇政府机关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64.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4.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4.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1.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82万元,项目支出21.8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44.52万元,增长27.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664.6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各增加144.5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18年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人员增减变动及正常调资等。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8万元、城乡社区23.68万元、农林水支出14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4.6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4.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人员增减变动及正常调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88万元,占5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1万元,占16.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8万元,占1.71%;城乡社区23.68万元,占3.56%;农林水支出143.89万元,占21.65%;住房保障支出24.70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36.8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社会综合治理的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群团组织的办公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0.3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1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事实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5.25万元,主要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3.6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14.62万元,主要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6.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9.67万元,主要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24.7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
公用经费16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我镇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的经费管理原则,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万元,计划用于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来学习、考察、调研及各县(市、区)、镇乡人员来单位办事开支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正常工作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66.2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主要用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物-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物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主要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主要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主要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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