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内容 / 财政预算/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单位(部门)预算 / 正文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126 文  号: 发布时间:2018-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绵竹市 人民检察院 2018 预算 说明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向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报复陷害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7、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开展法制宣传和具体运用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

 9、负责本级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对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进行管理。

 10、负责本级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承办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绵竹市委、市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院重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秩序的犯罪活动,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加大对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二是突出法律监督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度应用,及时发现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问题。进一步增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工作实效,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能力和司法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正确执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建设,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四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持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做好第二轮检察官入额工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认真研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情况,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全面推开做好坚实准备。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民事公益、行政公益。

五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提升全院科技化、现代化水平。遵循“智慧检务”的要求部署,严格按照科技强检示范院要求,逐步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完善网络系统建设,视频会议室建设,提升运维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实行楼宇智能化。打造“智慧检察”服务体系,加快检务大厅建设,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六是积极服务脱贫攻坚,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继续帮扶好富新镇、金花镇136户贫困户,以宣讲政策、卫生清洁、法治宣传、心理辅导、感恩教育等多种形式为人民谋幸福、助力民众奔小康,增进人民福祉。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院机关),其他事业单位1个(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73.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73.22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73.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5.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12万元,项目支出113.60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及下属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汇总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288.97万元,增长2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3.2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88.9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个人家庭补助调整。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3.2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3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3.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8.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个人家庭补助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35.03万元,占8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1万元,占10.00%;医疗卫生支出34.49,占2.71%;住房保障支出75.99万元,占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88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17万元,公用经费198.22,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等经费开支及维护机关日常运行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检察-一侦查监督: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以及特情人员生活补助、执行特殊勤务产生的各项支出。

3、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打造检察文化建设方面的各项支出。

4、公共安全-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 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5、公共安全-检察-执行监督: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以及驻监所及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其他业务工作开展的支出。

6、公共安全-检察-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6.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7、公共安全-检察-其他检察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55.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检察支出如业务租赁支出、检察宣传支出、业务维修支、业务培训、劳务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3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2018年预算数为31.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1.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一致,预算安排为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一致。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察机关上下级及县级间执法办案、业务协作等所必需的接待支出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万元,用于保障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重点工作的开展等方面。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1273.2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民检察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指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侦查监督: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执行监督:指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