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本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的原则,清平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职责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突出助农增收,做好林业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银杏产业,加快推进银杏观光带建设,壮大银杏观光基地规模,充分挖掘银杏价值,打造特色银杏产品,让清平成为“九顶山下的银杏小镇”。二是实现红豆杉产业化,提高曼地亚红豆杉商品价值,同时与江苏红豆集团合作,逐步扩大“红杉一号”种植规模,深度挖掘红豆杉药用价值。三是发展特色种养殖,建立特色林下种植基地;打造特色山野菜食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探索“互联网+”营销模式,扩大镇内产品的销售渠道。
2.做大第三产业,实现产业转型
一是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完善游客接待中心和大型停车场建设,盘活现有闲置资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新建一批景区内观光小道、登山游道、安全护栏、夜光标示牌等基础设施。二是加大技术培训,鼓励清平本地居民开展自主创业,发展与乡村旅游配套的相关产业。三是以节庆营造旅游氛围,打造“银杏文化节”、“羌汉山歌节”、“萤火虫文化节”三大主题节,有效提升清平旅游软环境。
3.突出惠民利民,做实民生事业
一是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自来水厂、天然气储气站、银杏大道、地质公园广场、场镇路灯提档升级等建设项目。二是加强镇文化站和各村农家书屋建设力度,支持发展具有清平特色的文艺节目,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性强、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三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制定帮扶脱贫措施,确保扶贫助弱工作落到实处,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四是不断深化“清平经验”,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在防灾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三个三”机制,建强防汛防灾体系,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抗灾避灾能力。
4.强化党的建设,提供坚强的发展保障
一是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探索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配好配强村级班子,为村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四是持续推行“片户长”网格化管理,党员、代表负责民意的收集、政策宣传和群众纠纷矛盾的调处。通过“片户长负责制”,将被动解决问题转化为主动发现问题、化解矛盾。
二、部门概况
清平镇人民政府为绵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镇政府设置有综合办、财政所、农村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2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4.68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款21.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5.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2.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08万元,项目支出251.50万元。以上数据为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汇总预算.与2016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155.92万元,下降17.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5.6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156.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由于非税收入减少,由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故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有所下降。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6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8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9.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5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非税收入减少,由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故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62万元,占54.65%,公共安全支出6.96万元,占0.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2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占8.5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19万元,占1.2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80万元,占4.80%、农林水事务支出179.71万元,占24.76%、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0.14%、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8.97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占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17年预算数为396.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其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2017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行政运行(2010301):2017年预算数为155.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薪酬、机关日常运转、遗属补助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2017年预算数为237.5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薪酬、派出所辅警人员薪酬、社会网格化管理、民兵训练、防汛应急以及支持全镇公益事业发展等;财务事务—行政运行(2010601):2017年预算数为237.50万元,主要用于经财网网络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2040204):2017年预算数为6.9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派出所办公办案经费不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2017年预算数为7.8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薪酬及文化事业公业务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7年预算数为61.79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2017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办公费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7年预算数为24.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56):2017年预算数为9.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102):2017年预算数为26.72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人员生活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17年预算数0.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失业保险。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2017年预算数为9.1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7年预算数为6.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17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2017年预算数为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017年预算数为34.8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费、社区场镇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
7.农林水事务支出(213):2017年预算数为179.71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2017年预算数为28.5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薪酬及办公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17年预算数为16.56万元,主要用于三资聘用人员工资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2017年预算数为7.8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人员薪酬及办公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2017年预算数为113.70万元,村组干部的补助以及补助村公业务费等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2017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治安联防、民兵训练、计生事业、维稳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140106):2017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的维修维护。
9.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200101):2017年预算数为8.9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办工作经费与人员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18.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0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九级房、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清平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一是清平镇距离市区较远,且路况差,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来我镇开展公务活动往返时间长,公务接待属刚性需要;二是近年来,清平镇内地质灾害频发,上级主管部门科考调研多,现场处置多,客观上增加了一些公务接待活动。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检查等公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我镇机关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4辆车,其中:公务用车2辆,专用车(垃圾车、酒水车)2辆。另外,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机关公务用车和专用车辆运行维护,以及弥补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不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1.3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6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行政运行(20103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财务事务—行政运行(20106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2040204):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薪酬及文化事业公业务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办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5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102):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和工伤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其他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主要用于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费、社区场镇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
10.农林水支出(213):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主要用于三资聘用人员工资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构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治安联防、民兵训练、计生事业、维稳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140106):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2200101):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