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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绵竹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510683-2025-010561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9-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司法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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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 9 月 12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助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等。

(二)负责统筹规划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性解释工作。

(三)牵头办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备案工作。 受市政府委托,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的意见。负责对市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市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备案事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行政权力清单。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为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司法所工作。指导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绵竹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绵竹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54.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55.98万元,下降9.68%。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结束,追加项目资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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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4.88万元,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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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45万元,占73.64%;项目支出383.43万元,占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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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454.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减少155.98万元,下降9.68%。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结束,追加项目资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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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5.98万元,下降9.68%。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结束,追加项目资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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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82.16万元,占8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2万元,占10.84%;卫生健康支出35.47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79.53万元,占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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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54.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118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5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79.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5.9万元,下降68.4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1万元,占9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5.73%。具体情况如下:


image.png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4.42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24年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48万元,下降77.89%。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来访的工作人员支出0.4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一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一致。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绵竹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1.9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绵竹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用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绵竹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绵竹市司法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机关服务等1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绵竹市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机关服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绵竹市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绵竹市司法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指维护公共安全进行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就业,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开支。

11.卫生健康:组织体检,抗击疫情的开支。

12.住房保障:保障住房办公运行的开支。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竹市司法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整体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绵竹市司法局下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绵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绵竹市公证处。

(二)职能职责

①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助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等。

②统筹规划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性解释工作。

③牵头办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市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备案事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行政权力清单。

④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为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

⑤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⑥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司法所工作。指导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⑦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现有在职人员实有总数51人,其中:行政47名,参公0名,全额事业3名,机关工勤1名,差额事业0名,自收自支事业0名。2024年新进人员5名,退休2名。


二、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1,454.88万元,全年预算支出1,454.88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100.00%。

(二)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454.88万元,全年预算数1,454.88万元,预、决算差异额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

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类)1,18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9.53万元。

(三)结余情况。(决算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分析

(一)基本运行管理绩效分析。(根据部门整体预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要点及说明”,对①预算管理、②预算绩效管理、③财务管理、④资产管理、⑤政府采购管理五方面进行分析)

1. 预算管理

司法局2024年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规范性较好,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明确,符合财政要求。预算执行率较高,但部分项目因政策调整或实施进度滞后导致资金结转,需加强动态监控和调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预算绩效管理

绩效目标设定与部门职能匹配度较高,但部分项目绩效指标量化不足,中期评估和结果应用有待加强。建议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强化绩效导向。

3.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流程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财经纪律。但个别基层单位存在报销审核不及时现象,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和培训,确保账务处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 资产管理

资产台账清晰,日常维护到位,但闲置资产利用率较低,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建议推动资产共享机制,结合数字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5. 政府采购管理

采购程序合规性较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但部分项目采购周期较长,影响执行进度。需优化采购计划与预算衔接,简化流程,提升效率。

结论:司法局2024年运行管理总体规范,但在预算执行动态调整、绩效指标细化、资产盘活和采购效率方面存在优化空间,需通过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二)重点履职任务绩效分析。(选取3—5个核心重点履职任务涉及的项目(或政策)预算,根据项目(政策预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要点及说明”对其①成本指标控制情况、②数量指标完成情况、③质量指标实现情况、④时效指标落实情况、⑤效益指标和⑥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

2024年,司法局围绕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法治宣传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方面,预算执行率达100%,乡镇法律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有所增长。社区矫正监管与帮扶项目预算执行率100%,矫正对象监管覆盖率达100%,再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法治宣传教育专项预算执行率100%,开展了专门的普法讲座,提高了重点人群的普法知晓率,但青少年普法形式创新不足,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从绩效指标看,司法局在成本控制方面总体良好。数量指标均完成,尤其是法律援助案件和普法活动覆盖范围显著扩大。质量指标表现稳定。时效指标整体达标,线上服务响应迅速,但个别基层单位执行效率待提升。效益指标成效显著,纠纷调解成功率、矫正对象社会融入度及公民法治素养均有提高。满意度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需针对特定群体(如青少年、偏远地区居民)优化服务方式。

综合来看,司法局2024年重点履职任务完成度较高,社会效益明显,但在成本精细化管控、服务均衡性和时效管理上仍需加强。未来应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基层执行效率,确保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广泛群体。

(三)项目(政策)预算绩效分析

1.常年性项目预算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

2.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预算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83.42万元,2024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1)项目管理情况。(围绕项目的①实施管理、②项目决策、③预算管理、④绩效管理、⑤政策管理、⑥政府采购管理进行综合性分析)

2024年司法局项目管理呈现出系统性、规范化的特点,在六大关键环节均取得显著成效。①实施管理方面,通过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双达标,引入信息化手段提升流程效率。②项目决策环节强化了可行性研究和法律风险评估,重大项目实施集体讨论。③预算管理执行"全口径"监管,实行"预算-执行-调整"闭环控制,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④绩效管理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体系,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⑤政策管理方面:按照规范性文件执行。⑥政府采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2)目标实现情况。(围绕①目标完成、②目标偏离、③效果实现情况进行综合性分析)

2024年司法局项目目标总体实现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领域需优化提升。全年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其中法律援助覆盖率、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法治宣传普及率等核心指标均超额完成,都达到年度目标。项目整体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目标执行率较高,社会效果突出,但在精准施策、资源优化和长效管理机制上仍有改进空间,未来应进一步强化目标动态监测和效益评估,确保项目成果可持续。

(四)绩效结果应用分析。(围绕各环节〔目标编制、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①绩效结果内部应用情况、②绩效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和③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

2024年司法局在项目绩效结果应用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闭环管理机制,但在部分环节仍存在优化空间。①在绩效结果内部应用方面,目标编制环节充分吸纳上年度绩效评价结论,调整指标。②在绩效结果整改落实方面,建立“评价-反馈-整改-复核”链条,针对事后评价发现的社区矫正设备闲置问题,推动跨部门共享机制建设,提升了设备利用率。③在绩效信息公开方面,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项目评价,但公开内容仍以结果性数据为主,过程性绩效分析和整改细节披露不足,公众参与绩效监督的渠道有待拓宽。总体来看,司法局绩效管理已实现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应用”转变,但需加强绩效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公开透明,进一步发挥绩效管理对决策优化的支撑作用。

(五)依法接受外部监督情况。

2024年接受外部第三方绩效监督评价,已经整改完毕。

四、自评结论

(一)总体评价结论。本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得分85分,评价等级为“良”。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主要绩效成效)

2024年司法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等级“良”),表明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提升。从成效来看,司法局已初步建立了预算与绩效挂钩的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审核,优化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重点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构,减少低效支出约5%;构建了覆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框架,通过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3个项目的执行偏差,推动了预算执行率的提升。

(二)特色亮点做法。无

五、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司法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不足的问题。从评价结果来看,部分项目的绩效指标未能准确反映工作实际需求,存在指标设定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这种目标设置的不科学性不仅影响了绩效评价的准确性,也削弱了绩效管理对业务工作的引导作用。

(二)改进措施。

  建立"业务需求+财务规范"的双向沟通机制,引入专家论证和第三方评估,结合项目特点设置差异化的量化与质性指标,确保绩效目标既具挑战性又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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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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