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参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辖区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审批、审核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协助四川省环保厅做好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空气质量状况
截至12月29日,绵竹市区优良天数301天,63个污染天,超过污染控制天数40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2.7%,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0%,预计能够顺利完成PM2.5年度管控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状况
1-11月,四个断面达标率为75%(清平断面为Ⅱ类水质、马射汇合处为Ⅲ类水质、隆兴断面为Ⅲ类水质;金轮断面为Ⅳ类水质),达到目标考核任务,新市总排口达到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
3.扎实抓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制定印发了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方案、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坚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调度机制,全年共开展调度8次,强力推进逗硬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全面完成央督“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共15个),2018、2019年国家移交及自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6个);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9个。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均按时序完成,正在开展销号程序。
4.扎实抓防治,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果,综合利用率达95.5%。加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项目监管,完成澳东水泥、宗盛水泥超低排放改造。督促完成龙安玻陶降氮脱硝项目,预计减排氮氧化物218.6吨;完成福强机砖厂隧道窑改造。要求全市砖瓦企业轮流停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新举措。按照《绵竹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方案》,调用大气走航监测车等新设备,加强治污协同减排,合力防治臭氧污染。按计划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累计抽检车辆1008辆,其中不合格76辆,共处罚款12800元。
(2)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改善绵远河、石亭江出境断面水质。落实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开展“三磷”深化整治及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深入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改造,补齐控污短板。持续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强化全市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有序推进新市工业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完成地下水治理方案编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为契机,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进一步完善人民渠德阳孝感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置,完成了6个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立和清平镇等7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按期完成乡镇水源地德阳督办11个问题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其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绵竹市新建第六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分。饮用水源水质均达标。
(3)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竹市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土壤先行示范区方案,争取土壤污染治理资金1.4亿元,完成兴隆镇、板桥镇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项目。投入570万元,开展德阿园区及周边土壤风险管控。落实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做好全市11座磷石膏堆场环境管理和深化整治。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督促20家危废企业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和综合利用。全市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5.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采取夜查、暗查、节假日严查等方式,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等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起,对2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1家企业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共处罚款65.9万元,其中,查办的某纸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废水涉嫌犯罪案件获得了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完成双随机“派发”任务140个,完成了环境风险排查、VOCS专项检查、危废、后督查检查等其他日常任务130个;办结群众反映环境污染纠纷184件。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下属一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机构和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未进行单独会计核算,并入行政机关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进行会计独立核算的编制机关1个。
无纳入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973.36万元,支出合计2773.36万元,财政可返还额度22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156.25万元,增长76.5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可返还额度;支出减少43.75万元,下降1.55%,主要变动原因是非经常性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97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3.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77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52万元,占34.06%;项目支出1828.84万元,占65.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973.36万元,支出合计2773.36万元,财政可返还额度22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156.25万元,增长76.5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可返还额度;支出减少43.75万元,下降1.55%,主要变动原因是非经常性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75万元,下降1.55%,主要变动原因是非经常性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2560.39万元,占92.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38万元,占4.20%;卫生健康支出22.97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73.62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73.36万元,完成预算5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可返还额度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实施。完成支出的决算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支出决算为3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73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0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决算为106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98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决算为3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7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65万元、津贴补贴343.11万元、奖金9.2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51.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8万元、住房公积金73.62万元、医疗费0.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0万元、生活补助30.98万元、奖励金0.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2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7万元、咨询费1.05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8.49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4.54万元、差旅费31.16万元、维修(护)费1.47万元、租赁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劳务费0万元、福利费3.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其他交通费22.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预算9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万元,占8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占19.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和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外出监测、野外采样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完成预算8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06万元,增长149.30%。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查等接待。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1人次,共计支出1.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督查央督“回头看”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情况6人/次;德阳市政协调研12人/次;青岛是生态西海岸区分局调研学习接待费5人/次;绵阳安州生态环境局学习12人/次;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第五组13人/次;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第五组6人/次;新市工业园区专家咨询研讨4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91万元,比2019年增加0.37万元,增长0.0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监测站外出监测、野外采样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日常例行监测、深度调查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证了市生态环境局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预算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26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保管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监测”“等2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8年-2019年环保管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环保服务,协助园区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为推动园区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绿色园区做出应有贡献。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监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确保疫情期间水质不受新冠病毒的影响,确保绵竹人民用水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后期对疫情应急监测的工作态度及到达现场速度,采样规范性报告的编制可靠性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监测质量。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监管。
(3)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能够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强化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4)核与辐射监控监测和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6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能够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强化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5)2020年度环境宣教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2020年度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向公众有效普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深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意识。二是有效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调动企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造新型绿色企业。
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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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2019年环保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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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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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0万元 |
执行数: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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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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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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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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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环保管家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环保服务,协助园区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 |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环保服务,协助园区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为推动园区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绿色园区做出应有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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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4个园区 |
4个工业园区 |
完成4个工业园区专业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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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各种咨询 |
完成专业化咨询、管理 |
招商引资入园、规划环评、重点环境投诉等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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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90万元 |
90万元 |
上级资金支付后本级支付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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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企业进行环保投入 |
企业进行环保投入 |
改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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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各项咨询 |
为企业提供环保方面咨询 |
提供专业化环保咨询,从而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要求,加大环保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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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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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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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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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万元 |
执行数: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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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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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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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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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疫情期间应急投入,确保群众生活不受疫情影响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确保疫情期间水质不受新冠病毒的影响,确保绵竹人民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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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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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因新冠疫情需紧急购买一批涉疫情的检查无(专业设备、N95口罩、防护服等) |
对水质进行余氯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
完成对水质进行余氯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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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照要求使用专用外勤车辆和专门人员并开展监测人员业务技能等工作的培训 |
确保不交叉感染 |
确保不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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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每日对隔离点进行4次余氯监测 |
水质合格 |
水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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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每日对隔离点进行4次余氯监测 |
水质合格 |
水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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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隔离点外排废水水质达标 |
水质合格 |
水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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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确保隔离点外排废水水质达标 |
水质合格 |
水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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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度 |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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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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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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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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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0万元 |
执行数: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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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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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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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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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绵竹市重点企业及3个工业园区及污水处理厂地块的土壤数据进行充分了解。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能够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强化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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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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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数量 |
7家 |
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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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企业数量和农村村庄个数 |
21家 |
2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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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监测企业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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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监测目标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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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测园区及企业是否存在土壤污染 |
为周边群众排查环保风险 |
为周边群众排查环保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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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是否对所监测的地块污染进行分析 |
对所监测的地块污染进行分析 |
对所监测的地块污染进行分析,提高数据支撑,为环保工作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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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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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核与辐射监控监测和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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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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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6万元 |
执行数: |
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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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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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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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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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德阳市落实<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提高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能够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强化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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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监测、防护设备。 |
强化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
购买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个人防护服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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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能满足核与辐射监管日常监测、防护要求。 |
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个人防护服应满足相关要求。 |
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个人防护服均满足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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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购买监测、防护设备 |
需购买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个人防护服2套。 |
完成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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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预测发展趋势,控制污染风险。 |
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提高生态效益。 |
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提高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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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提高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和辐射事故应急能力,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
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
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
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提高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满意度。 |
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提高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满意度。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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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0年度环境宣教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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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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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万元 |
执行数: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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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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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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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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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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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环保宣传,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参与度。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加强环保管理。 |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2020年度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向公众有效普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深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意识。二是有效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调动企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造新型绿色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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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制作各类宣传手册 |
5万份 |
5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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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环保宣传袋 |
1万份 |
1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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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 |
1次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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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环保宣传需要 |
符合需要 |
覆盖全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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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微信公众号 |
运维费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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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
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相关知识了解 |
促进环保工作的参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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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增加群众环保意识 |
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环保工作参与度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上述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2019年环保管家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监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核与辐射监控监测和防护用品采购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环境宣教活动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环境保护事务管理-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节能环保-环境保护事务管理-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环境保护事务管理-环境保护宣传:指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事务管理-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指用于反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指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监察: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2020年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绵竹市生态环境局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隶属一级预算单位,含下属一个参公事业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实行市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管理体制,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参与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辖区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审批、审核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协助四川省环保厅做好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58人,实有在编人员50人,与上年度持平。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4973.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8万元,占总比重为2.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2.97元,占总比重为0.46%;节能环保收入3260.39万元,占总比重为65.56%;住房保障收入73.62万元,占总比重为1.4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0万元,占总比重30.1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支出2773.56万元,按照预算指标全部对应安排支出,财政可返还额度22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及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细化。对于专项支出,预算提前细化,准确。
2020年年初根据部门整体目标和重点项目目标,制定工作任务:
1.六项重点工作
(1)全面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助推绵竹经济高质量发展
(2)全力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注重举一反三,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4)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迎督工作
(5)强化环境监管,保持高压严打常态
(6)联防联控,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十项重点任务
(1)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
(2)深入开展“三磷”污染防治。
(3)完成排污许可核发
(4)强化环保管家服务
(5)提升生态环境网格监管能力
(6)完成绵竹市地下水质量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7)完成新市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调查评估
(8)扎实开展全供水规划的实施,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9)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0)完成兴隆镇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后评估,开展德阿园区及周边土壤风险管控
2020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均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规定用途使用,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总额4973.36万元,实际列支数2773.36万元,财政可返还额度2200万元,预算执行率55.76%。
一是严格执行批复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根据执行进度对基本支出按照月度均衡原则、项目支出按实际需要,及时申请用款计划,确保足额支出安排,无超预算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对纳入部门预算批复管理的项目经费,在年度执行中,随时跟踪了解每一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申请用款计划,保证各项款项及时支付。年中按照市上关于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对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了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全年预算执行率均达到目标要求。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坚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条例,狠抓“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开支在2018年基础上减少,持之以恒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各项能耗逐年下降。同时,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
2.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报送国有资产报表,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3.积极探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截止2019年度已建立起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4.严格按照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信息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完整、信息质量较高。
5.落实专人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及时上报财政主管部门。
6.依法依规进行财务开支,随时接受财政、纪检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20年度,在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在财政资金的有力保障下,我办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绵竹市区优良天数303天,63个污染天,超过污染控制天数40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2.8%,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7%。
(2)水环境质量
我市考核断面共四个,分别为隆兴断面、金轮断面、马射汇合处、清平断面。2020年,清平断面为Ⅱ类水质;马射汇合处为Ⅲ类水质;隆兴断面为Ⅲ类水质;金轮断面总磷同比下降5.14%,为Ⅳ类水质。新市总排口达到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
2.工作开展情况
(1)打好“三大战役”
一是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绵竹市大气污染现状调查及防治规划》,制定了《绵竹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计划》。突出工业企业、汽修、建筑工地、餐饮油烟、柴油货车、露天焚烧、道路清扫保洁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做好工业领域治污减排,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扬尘污染防控、机动车污染防治、露天焚烧污染防控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等,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新举措,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二是碧水保卫战。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工作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控水环境风险、严控污染物排放,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以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时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重点抓好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管护,加快推进新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二厂提标升级,完成新市工业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及地下水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完成石亭江新市工业园区段河堤涌水治理项目,完成江苏工业园污水管网维修,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涉磷企业、涉氨氮企业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进工业减废行动。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为契机,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编制印发绵竹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排查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圆满完成1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1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1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三是净土保卫战。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竹市工作方案》,争取土壤污染治理资金3600余万元,完成板桥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项目。投入570万元,开展德阿园区及周边土壤风险管控。落实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长效管控机制,做好全市11座磷石膏堆场环境管理和深化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关联企业+示范基地+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以龙蟒磷化工、三佳饲料、盘龙化工等龙头企业为主体打造磷石膏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坚持“以用定产”,确保磷石膏“产消平衡”,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为104.7%。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和综合利用。
(2)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优化并落实“放管服”举措,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要求从严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双高”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审批服务和风险评估。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核发与登记任务。
(3)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坚持调度,强力打表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截止2020年底,全面完成央督“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共15个),2018、2019年国家移交及自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6个);按时序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9个。
(4)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刑行衔接,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和夜间节假日巡查等形式,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行为,提高环境执法震慑力。2020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起,对2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1家企业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共处罚款65.9万元。通过创新环境监察执法手段,利用视频监控开展非现场检查查办的某纸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废水涉嫌犯罪案件获得了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完成双随机“派发”任务140个,环境风险排查、VOCS专项检查、危废、后督查检查等其他日常任务130个;办结群众反映环境污染纠纷184件。督促59家重点企业落实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制度,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故。
3.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碧水保卫战目标任务
(2)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3)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
(4)完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目标任务
(5)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6)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7)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8)完成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9)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及“三线一单”优化完善工作
(10)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市生态环境局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20年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以有限的资金保证市生态环境局的正常运转。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自评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1、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知识未学深悟透,对绩效考核知识未系统学习,使用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不够科学精细。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需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没有专职,精力和时间有限。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加强指导部门财务工作的相互交流、学习。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2)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内控意识,设立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岗位。
附件2
2018年-2019年环保管家项目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2.为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规范我市环保管理,帮助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保障环保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实施本次2018年-2019年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工作。
3.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
4.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园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完善,园区环保管理档案园区重大招商项目环保咨询,园区环境风险排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园区环境质量年度报告,园区企业排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园区管理咨询、环保咨询与培训,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园区内规上企业污染源监测,区域环保问题咨询,建设园区环保管理信息化平台。
2.(1)调研摸底阶段
走访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对有意参与环保管家工作的环保机构进行摸底,进行摸底,组织考察学习,收集相关资料。
(2)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调研情况,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推出《环保管家工作方案》并部署动员,组织开展宣传,鼓励并监督第三方机构参与环保管家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明确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合同,完成“环保管家”的各项工作并投入服务。市环保局定期进行考核。
(4)总结验收阶段
对“环保管家”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改进措施及时进行总结,对第三方的工作成效进行评定并形成书面材料。
3.实际建设内容切实可行,且与项目申报建设内容一致,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了项目申报目标,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0年10月,我局组成了由钟定鹏局长任组长、刘阳刚副局长、陈琛股长任组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绵竹市2018年-2019年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工作的内容进行评价,通过查看查阅文件、检查验收程序、查看报账凭证、抽查资金到位情况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考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绵竹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笺》(处理编号B2018-1468号)相关要求,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实施本次2018年-2019年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工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拟向本级财政申请资金90万元,省经信厅申请资金180万元。
2.资金到位。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财政管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健全完整的项目组织架构是项目取得成功的保证,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项目实施的惯例成立由绵竹生态环境局为核心的领导小组、行业专家为主体的专家组及承建单位落地执行的项目组。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施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执行项目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网站按照要求进行招标公示、中标公告及相关合同审核备案等相关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
1.严格执行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了监管工作的要求和重点,确保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严格规范的招标程序、强化标后监管,积极落实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履约保证金等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变更关、资金拨付关灯标后环节、通过全程跟踪监督,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确保项目执行有计划、有力度、有质量。
2.严明工作职责,提高监管水平。
明确了各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目标。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执行现场动态跟踪、监管情况综合汇报、各部门突击联合检查等相关方式,细化了工作职责及内容,强化了日常监督管理。
3.关注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果
标前对招标代理等参与机构密切监督,防止出现违纪违法情况,标后对合同实施监管,保证项目切实有效执行。关注重点、目标明确,提高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环保服务,协助园区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为推动园区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绿色园区做出应有贡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从申请到落地实施,目标明确、依据明晰、完成顺畅、效益明显,圆满完成了相关项目内容建设,达到了预定的建设目标,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监测项目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水体函〔2020〕5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需要对辖区内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同时,为掌握此次疫情有关防控药物对城乡饮用水原水水质的影响情况,我局聘请三方机构对全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原水进行有针对性的采样监测工作
2.绵竹市政府报告同意批示。
3.政府和财政同意,纳入2020年追加预算。
4.新冠疫情期间应急监测需要。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我局需要对辖区内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及乡镇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断面监测同时,为掌握此次疫情有关防控药物对城乡饮用水原水水质的影响情况,我局聘请三方机构对全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原水进行有针对性的采样监测工作
2.在2020年6月之前对绵竹境内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及乡镇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断面监测6月底出具所有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水体函〔2020〕5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疫情期间工作需要及时效性需要对对辖区内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及乡镇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断面监测同时,为掌握此次疫情有关防控药物对城乡饮用水原水水质的影响情况,我比选局聘请三方机构对全市水源地原水、河流断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采样监测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属于德阳市及省上应急突发事件,政府和财政同意实施,并拨付资金10万元专门用于疫情期间水质环境监测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由绵竹市人民政府下达资金共计10万
2.资金到位。由绵竹市人民政府下达资金共计10万
3.资金使用。本项目由本局环境监测站在第三方应急监测库里抽取检测机构,通过比选程序产生。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水体函〔2020〕5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及乡镇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断面监测同时,为掌握此次疫情有关防控药物对城乡饮用水原水水质的影响情况,我局聘请三方机构对全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原水进行有针对性的采样监测工作。程序合规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接到德阳市局省厅文件
2.比选第三方应急检测机构
3.现在采样实验室分析出具检测数据
4.按照财务和财政的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应急监测库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在招标程序过程中按照财政规定合理合规进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本单位财务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水体函〔2020〕52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需要对辖区内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已按照要求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检测是为了确保疫情期间水质不受新冠病毒的影响,确保绵竹人民用水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已全面完成应急监测报告,并以提交成果。水质无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
后期对疫情应急监测的工作态度及到达现场速度,采样规范性报告的编制可靠性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监测质量。
(三)相关建议
无
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和“土十条”四川方案2019年年度计划,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已制定的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土壤监督性监测方案进行修订,并印发《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川环办函[2019]434号)。
为贯彻《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川环办函[2019]434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监督性监测,切实推进绵竹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绵竹市内24家重点监管单位(其中1家为垃圾焚烧发电厂)、4家污水处理厂以及3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单位针对德阿产业园、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万立产业园以及4家污水处理厂和24家重点监管单位现有状况进行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按照相应技术要求,对绵竹市内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绵竹市内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该区域内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评估土壤风险,确定土壤安全级别,为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土壤监督性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编制方案
编制绵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包括工作概况、企业和园区情况、监测布点、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和频次、监测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以及布点图等附件。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生态环境厅备案。
2.开展现场监测
根据方案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
3.编制监督性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主要包括工作概况、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及分析、工作建议等内容以及原始检测报告、采样点位图等附件。发现监测结果超标的,提出对策措施。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川环办函[2019]434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其总体工作程序如下:
对列入《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的绵竹市2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个工业园区及4家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调查,编制服务方案,按照方案及其它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编制监督性监测报告,具体名单见表1.3-1~1.3-3。
表1.3-1 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工业园区名单
德阿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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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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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产业园 |
表1.3-2 开展监督性监测的污水处理厂名单
表1.3-3 开展监督性监测的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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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东汽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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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基础化学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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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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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鑫坤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轴承 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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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竹市天化助剂有限责任公司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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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竹兴远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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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益帮科技有限公司 |
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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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汉生化工有限公司 |
无机酸制造,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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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华福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无机酸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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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磷铵分厂 |
无机酸制造,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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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竹嵘森化工厂 |
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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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竹市汉旺无机盐化工有限公司 |
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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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恒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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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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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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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三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
磷肥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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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凯威科技发展公司 |
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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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立飞皮革有限公司 |
皮革鞣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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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四环化工有限公司 |
无机酸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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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华丰磷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基础化学产品制造 |
|
四川绵竹长丰化工有限公司 |
无机酸制造 |
|
四川省绵竹金泉钢铁有限公司 |
3120|炼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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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 |
1.3.3 工作要求
(1)监测项目
企业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根据该企业所属行业涉及的污染物类型对应的分析测试项目和企业用地土壤自行监测项目进行选取。其中,行业类别中需要监测砷、镉、铬(周边土壤为建设用地监测六价铬;周边土壤为农用地监测总铬,并同步监测pH)、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上述指标为必测项目。
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根据园区内企业涉及的土壤污染物进行选取。其中,砷、镉、六价铬(周边土壤为农用地监测总铬,并同步监测pH)、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为必测项目。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根据接纳污水涉及的污染物进行选取,其中砷、镉、铬(周边土壤为建设用地监测六价铬;周边土壤为农用地监测总铬,并同步监测pH)、铜、铅、汞、镍、为必测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接纳污水的性质,涉及到其他污染土壤的特征指标要纳入监测。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根据接纳固体废物涉及的污染物进行选取,其中,砷、镉、铬(周边土壤为建设用地监测六价铬;周边土壤为农用地监测总铬,并同步监测pH)、铜、铅、汞、镍、二噁英类(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焚烧厂)为必测项目。
(2)监测时间和频次
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的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若存在超标现象的,需按要求增加点位进行复核。
(3)监测布点与采样
①重点监管单位:以企业为监测单元,在其厂界红线外20米范围内的裸露土壤布设,监测点位不低于3个,若20米范围内无裸露土壤,取样点位可向外延伸。具体监测点位数量可根据企业地块大小和企业污染排放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测布点应尽量设置在受企业污染影响的区域,并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方向和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因素,采样以0.2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
②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区边界红线外20米范围内的裸露土壤布设监测点,若20米范围内无裸露土壤,取样点位可向外延伸。每隔3公里至少布设一个点位,具体布点位置和数量可根据地形地貌、园区内企业分布、污染物迁移方向、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条件进行调整,采样以深度0.2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
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污水处理设施为监测单元,在其厂界红线外20米范围内的裸露土壤布设,监测点位不低于3个,若20米范围内无裸露土壤,取样点位可向外延伸。具体监测点位数量和位置可根据污水处理厂地块大小、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污水排放口位置、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采样以0.2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
④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厂):在其厂界红线外20米范围内的裸露土壤布设,监测点位不低于3个,若20米范围内无裸露土壤,取样点位可向外延伸。具体监测点位数量和位置可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厂地块大小、固废堆存位置、渗滤液处理设施、烟囱排口位置、地形地貌、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采样以0.2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
⑤其他:对于存在污染迹象和污染痕迹的监测区域,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点位,提高监测频次。
(4)监测方法选择
采样及分析测试方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无现行标准的可选用经方法确认后的国外相关标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编制绵竹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包括工作概况、企业和园区情况、监测布点、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和频次、监测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以及布点图等附件。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生态环境厅备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由绵竹市人民政府下达资金共计94万
2.资金到位。
由绵竹市人民政府下达资金共计94万
3.资金使用。
本项目由财政审批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程序合理合规,中标价位88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贯彻《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川环办函[2019]434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监督性监测,切实推进绵竹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绵竹市内24家重点监管单位(其中1家为垃圾焚烧发电厂)、4家污水处理厂以及3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单位针对德阿产业园、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万立产业园以及4家污水处理厂和24家重点监管单位现有状况进行调查。
(一)项目管理情况
土壤监督性监测本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在招标程序过程中按照财政规定合理合规进行。
(二)项目监管情况
办单位财务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切实推进绵竹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绵竹市内24家重点监管单位(其中1家为垃圾焚烧发电厂)、4家污水处理厂以及3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单位针对德阿产业园、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万立产业园以及4家污水处理厂和24家重点监管单位,现已提交所有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已报德阳市局和省厅备案。对绵竹市重点企业及3个工业园区及污水处理厂地块的土壤数据进行充分了解。
(二)项目效益情况
24家重点监管单位(其中1家为垃圾焚烧发电厂)、4家污水处理厂以及3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单位针对德阿产业园、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万立产业园以及4家污水处理厂和24家重点监管单位,对绵竹土地状况进行了解分析。本次土壤监督性监测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绵竹市2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3个工业园区、4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20米范围进行土壤监督性监测,根据现场 踏勘结果,按照相应技术要求,对绵竹市内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厂界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系统、准确 地掌握绵竹市内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厂界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该区域内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评估土壤 风险,确定土壤安全级别,为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 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已全面完成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并以提交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后期对报告的编制进行全方位的把关
(三)相关建议
无
核与辐射监控监测和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落实《德阳市落实<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提高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绵竹生态环境局特向市政府申请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资金9万元,用于采购核与辐射监控监测和防护用品。
该项目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资金9万元,由绵竹市人民政府本级财政资金解决,在公共安全应急资金中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购买监测、防护设备:购买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个人防护服2套。
通过购买上述监测防护设备,能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预测发展趋势,控制污染风险,加强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提高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和辐射事故应急能力,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由绵竹生态环境局向市政府提出书面请示,经市领导审签后,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资金9万元,在公共安全应急资金中保障。”的建议,项目所有资金均已到位,实际支出8.6万元,支出程序合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实施了该项目,主要实施流程为: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审核、采购实施、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履约验收、资金拨付。在实施过程中,每个重要环节均根据绵竹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审查,采购实施和履约验收环节均由局纪检监察人员、财务人员等参与,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需求购买到了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个人防护服2套,能够有效掌握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水平,强化我市监管执法人员自我防护,保障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不存在相关问题和建议。
2020年度环境宣教活动项目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92号)等文件要求,绵竹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股负责拟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案、“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等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节能周、生物多样性等主题宣传活动和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活动。
该项目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共9万元,依据宣传活动的规模大小以及需要的宣传资料来进行支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购买制作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制作环保宣传袋;(3)购买环保法律法规书籍;(4)开展2020年度“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及低碳节能周、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宣传教育活动;(5)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项目自评主要根据当年购买和发放的宣传资料数量、开展的宣传活动次数以及取得的宣传效果来开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开展环境宣教工作8万元,由绵竹市人民政府本级财政资金解决。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所有资金均已到位。
2.资金使用。实际支出8万元,支出程序合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生态环保宣教活动资金根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使用要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度购买的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均完成年初预计数量。各类宣传活动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微信公众号运营正常,每周发布一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2020年度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向公众有效普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深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意识。二是有效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调动企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造新型绿色企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教活动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环境法制与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取得良好宣传实效。资金使用规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有效开展,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