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内容 / 财政预算/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8年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 单位(部门)决算 / 正文

2018年度四川省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455 文  号: 发布时间:2019-11-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2018 四川省 绵竹市 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 说明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2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1

第四部分附件 36

附件1 36

附件2 42

第五部分附表 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二、收入总表 45

三、支出总表 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2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个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共内设股级机构3个。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牵头办理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建议意见的编写和督办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的服务工作及日常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的编印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信息、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政工人事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后勤事务、治安保卫和接待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采访,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 1)、综合股

    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工作、决议、决定督查和重大事项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息、保密、宣传、目标考核、报刊杂志征订、印鉴管理和党政网的管理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秘书股

      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筹备、会务和相关会议的通知、材料的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办公室重要文件、文稿起草、文印工作;负责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统筹协调、联络工作;统筹协调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常委会《公报》的编辑、分发工作;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同各镇乡人大联系的有关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督办和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股

承办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具体工作;承办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相关具体工作;承办工会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公务车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安全保卫、卫生绿化及报刊杂志分发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聘用人员的管理;依法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申诉等,承办常委会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依法调查重大信访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人大制度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研报告及有关材料,为领导决策服务;起草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负责调查、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经验;负责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宣传、新闻报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工作机构1个: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挂德阳市人大代表联络处牌子)。

负责做好“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有关工作,及时反映人事任免方面的工作情况,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工作;负责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市人大代表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我市选举出的德阳市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镇乡人大干部培训;办理市人大代表来信,接待市人大代表来访;负责办理德阳市和本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指导镇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负责《人民权力报》的订阅和分发工作;负责在绵竹地区的德阳市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联络、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德阳市人代会期间绵竹代表团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专门委员会6个:绵竹市法制委员会、绵竹市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绵竹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绵竹市城乡环境资源委员会、绵竹市教育科学卫生文化旅游委员会、绵竹市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1、绵竹市法制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议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议结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涉及法制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常务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有关法制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制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法制委联系的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规范性文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审查的同法制委有关的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提出审议意见;对全国、省、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绵竹市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议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议结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其他涉及财经预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常务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有关财经预算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财经预算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财经预算委联系的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配合审查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涉及财经预算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审查的同财经预算委有关的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提出审议意见;对全国、省、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绵竹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议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议结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常务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农业农村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农委联系的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配合审查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审查的同农委有关的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提出审议意见;对全国、省、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绵竹市城乡环境资源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议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议结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涉及城环资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常务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有关城环资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城环资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城环资委联系的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配合审查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涉及城环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审查的同城环资委有关的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提出审议意见;对全国、省、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绵竹市教育科学卫生文化旅游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议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议结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涉及教科文卫旅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常务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有关教科文卫旅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旅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教科文卫旅委联系的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配合审查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涉及教科文卫旅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审查的同教科文卫旅委有关的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提出审议意见;对全国、省、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6、绵竹市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议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或审议结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涉及民宗外侨方面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常务委员会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有关民宗外侨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民宗外侨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民宗外侨联系的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配合审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涉及民宗外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审查的同民宗外侨委有关的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提出审议意见;对全国、省、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工业强市、文旅名城、美丽家园”,依法履职行权,圆满完成了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4个,作出决议、决定16个,提出审议意见7份,开展执法检查4次、视察9次、专题调研22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参加上级培训、专家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做到全面学、深入学,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做到思想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坚定遵循,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凡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步。对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重要决定、重要部署第一时间跟进落实,把市委工作重点作为人大工作重心,当好市委的参谋助手,发挥凝心聚力作用,把对党负责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免程序,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任前法律考试、表态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组织进行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去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顺利实现组织意图,保证了我市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二、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年来,常委会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

(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牵头做好“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会战”指挥部相关工作,推进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在援彝和德阿产业园建设中,分别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主要领导,推动援彝工作和产业园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决定。

1.致力于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作出同意市政府实施绵竹市全域旅游一期PPP项目及相关事宜的决议,有力推动了我市文化、旅游、农业三大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2.致力于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作出将征地拆迁安置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将绵竹市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实施马尾河城区段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意市政府推进对外交通大会战项目等决定决议,为保障我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致力于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依法决定绵竹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对促进司法公平、树立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改善司法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4.致力于鼓励和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依法决定授予王志忠等14位人士“绵竹市荣誉市民”称号。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是围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在乡村振兴方面,专题调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等事宜,提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构筑群防共治监管体系等审议意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听取了2017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等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九顶山自然保护区探采矿权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禁采情况等报告,专题调研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水土保持等工作,提出了做好转型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加强生态监管等审议意见。

二是围绕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抓监督。听取并审议了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7年下半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2018年上半年税收征管等报告,批准了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针对计划报告,提出了产业转型突出发展主导产业、增强优势龙头企业效应、加强扶持政策等审议意见。针对预算报告,提出了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大力培植税源、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审议意见。针对审计报告,提出了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联动机制等审议意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推动了我市科技成果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到推广应用的转化。同时,首次采用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组织开展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专题询问,并对交由市政府办理的5个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推动我市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是围绕推进法治建设抓监督。听取了市政府“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创新普法形式、建设良好法治环境等意见建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不断提高结案率、当庭裁判率、妥善化解执行难问题等意见建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和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等意见建议。专题调研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提出推动全警能力素质提升、扎实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度等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绵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行办法》,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完成备案11件。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和发展条例》立法工作。

四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监督。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提出厘清安全监管职责、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拓宽投入渠道等审议意见。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提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等审议意见。专题调研了物价管理工作,提出加大价格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等意见建议。

(四)聚力推进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是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常委会按照市委安排部署,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2次《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将我市6个德阳市级贫困村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为脱贫攻坚建言出力,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达到了在监督中参与,在监督中支持的效果。常委会班子成员身体力行,深入乡镇调研督导,进村入户宣讲政策,面对面结对帮扶,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与对口援彝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参与捐建的甘洛县阿尔乡眉山村幼儿园已于2018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倡导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干事创业、当好表率,成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

三、坚持为民履职,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1.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6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继续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听取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推动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依法支持代表履职行权。一是围绕我市建设全省转型发展示范区、乡村振兴推进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二是市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首次组织代表对部分市级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查,提高代表对预算编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注重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推动代表小组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向村(社区)延伸。

    (三)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认真贯彻《德阳市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实际,采取代表自评和代表小组评定的方式,对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年度履职考核。

    (四)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充分调研和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指导西南镇、板桥镇、拱星镇、富新镇等乡镇率先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努力使民生实事项目的确定和实施最大限度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四、坚持固本强基,常委会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一年来,常委会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集体参观中国“两弹城”,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开展党性教育专题活动,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素质更加过硬。

    (二)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在人大机关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强化“一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作风建设成效促进常委会履职能力提升。

    (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保证了常委会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机关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设置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18.39万元,支出总计1318.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下降23.45万元,支出总计下降23.45万元,下降1.7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31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39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1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5万元,占57.38%;项目支出561.93万元,占42.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318.3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45万元,下降1.7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45万元,下降1.7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82万元,占8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3万元,占7.69%;住房保障支出33.13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18.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2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支出决算182.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支出决算8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支出决算5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信访工作: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支出决算9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4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预算68.7%,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1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6.87万元,完成预算的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52万元,增长28.41%。主要是工作需要接待批次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750人次,共计支出6.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因开展公务活动接待的来客交通费、用餐费等,共计6.8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代会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围绕“规范运作、精化实施、提质增效、深化拓展”的总体要求,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强化绩效理念,加强部门支出预算管理,主动查找财务管理不足,确保单位的正常行政运行和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年预算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以有限的资金保证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正常运转。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的资金计划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能及时到位,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在使用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使用公务卡及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无现金支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凡涉重大经费支出,必须做到事前报告,列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事后逐级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时,规范报销程序,依法依规按计划支出各项经费,确保人大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人大会议,人大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大会议项目:全年预算数182.29万元,执行数为18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年度内两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人大监督项目:全年预算数80.8万元,执行数为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两级人大代表依法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3、人大代表履职培训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水平。

        4、人大代表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56.64万元,执行数为5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意识和积极性,更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监督职责。

        5、人大信访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畅通人大机关信访渠道,保障公民权利。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会议项目

预算单位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2.29万元

执行数:

182.2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2.2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2.29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两次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法定议程

全面完成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全面完成人代会各项议程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两次人代会会议

2次

2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会议经费

≤182.29万元

=182.29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体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监督相结合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党委、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98%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监督项目

预算单位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0.8万元

执行数:

8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0.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促使其正确履职行权

完成对“一府一委两院”全方位监督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正确履职行权客观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调研课题数量

15-20个

22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代表视察

≥2次

9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成本

≤80.8万元

=80.8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31日前

2018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被监督对象是否正确履职行权

对监督对象长期持续监督

被监督对象正确履职行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党委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值

≥95%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代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9万元,比2017年减少39.24万元,下降34.14%。主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占有其他固定资产287.45万元。无保留公务车车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3机关服务:指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12.(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4人大会议: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3.(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6人大监督:指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14.(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5.(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8代表工作: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6.(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9人大信访:指反映各级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7.(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款)01人大事务(项)099其他人大事务: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8.(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类)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类)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住房改革支出(项)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绵竹市财政局:
   按照竹财预【2019】201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机构组成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2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个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共内设股级机构3个。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工作机构1个: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挂德阳市人大代表联络处牌子)。市人大常委会设正科级专门委员会6个:绵竹市法制委员会、绵竹市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绵竹市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绵竹市城乡环境资源委员会、绵竹市教育科学卫生文化旅游委员会、绵竹市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2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个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共内设股级机构3个。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318.39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1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83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召开人代会、人大监督预算审查法律审查咨询、专题调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人大信访、代表培训、城北湿地公园建设及中心广场改造会战指挥工作等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相关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3.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依据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在下达控制数内按时完成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努力做到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完整、准确、规范,确保不重不漏,无部门预算以外保留的其他收支项目。
  在预算编制中,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方法,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项目分别编制。

对于项目支出预算,一是参考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并结合2018年工作安排,合理审核经常性项目的工作资金安排,纳入项目库,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详细反映了工作任务保障完成目标、经费预算的测算过程及预期达成效果。同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财政局的具体要求,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在政务公开信息网站按时主动公开了2018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市财政2018度部门决算工作统一要求,及时对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全年的预算指标、批复用款额度、实际支出数、指标结余、 额度结余等内容进行了逐项清核,认真完成财政资金支出对账工作,编写了决算编制说明。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批复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根据执行进度对基本支出按照月度均衡原则、项目支出按实际需要及时申请用款计划,确保足额支出安排,无超预算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对纳入部门预算批复管理的项目经费,在年度执行中,随时跟踪了解每一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申请用款计划,保证各项款项及时支付,当年执行的业务资金进行合理有效的及时安排,对有变化的项目进行调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全年预算执行率均达到目标要求。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各项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强化预算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和节减经费支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凡涉重大经费支出,必须做到事前报告,列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事后逐级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时,规范报销程序,依法依规按计划支出各项经费,确保人大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整体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各项支出保障了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为履行好人大的职能职责做好后勤保障。

    2、厉行节约情况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8年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我单位厉行节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87万元,其中绵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会战指挥部支出5.49万元;三公经费共计支出6.87万元,其中绵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会战指挥部支出5.49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围绕“规范运作、精化实施、提质增效、深化拓展”的总体要求,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强化绩效理念,加强部门支出预算管理,主动查找财务管理不足,确保单位的正常行政运行和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年预算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18年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以有限的资金保证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正常运转。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通过自评,绵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

    自评中,发现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对新的绩效考核知识未深入系统学习,使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不够科学精细。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加强指导部门财务工作的相互交流、学习。
  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配合财务主管部门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3、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附件2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及补选人大代表工作总支出182.29万元。

  1.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经费的拨付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在申请时填写项目经费审批表,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并经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及领导签字后,申请资金计划,我办再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支付。

  2. 项目绩效目标。

    2018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项目预算金额为182.29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内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及工作的培训支出。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述工作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运行费用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及补选人大代表选民误工补贴支出及工作的培训支出。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述工作项目经费的资金计划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能及时到位,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在使用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使用公务卡及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无现金支出。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凡涉重大经费支出,必须做到事前报告,列入“三重一大”决策内容、逐级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时,规范报销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我办领导重视人民代表大会经费保障,依法依规按计划支出各项经费,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全面完成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确保了人民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8年全面完成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确保了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评,认为项目资金因项目实施具有时间节点性,致使存在未按时间进度支付,支付进度滞后。

    (二)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绵竹市人大办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20191122.xls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