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标准;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许可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标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指导镇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13.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4.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情况。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问题导向,着力风险防控
1、提高靶向抽检能力,突出发现问题产品。统筹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2018年已开展食品抽检466批次,药品抽检133批次,医疗器械抽检6批次,化妆品抽检10批次。药品检出问题产品18批次,食品已检出问题产品48批次,均已立案查处。
2、扎实推进不良反应监测。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在保持报告数量平稳增长的前提下,重视挖掘新的、严重病例报告,全面提高不良反应报告质量。目前,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共757例,相较过去几年实现明显增长。将市公安局看守所纳入药物滥用监测点,全面启动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目前已监测上报108例报告。
3、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2018年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重点针对人民群众最反感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白条猪”、“地沟油”等开展了专项整治。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迅速制定稽查联合行动方案,分为9个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在我市辖区开展全覆盖式摸底调查行动,当场处罚1件,立案查处2件,2家涉嫌虚假宣传已移交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经营含有非食用物质(罂粟壳)的火锅底料案2件,其中1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2万元(分期缴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经营含有非食用物质(罂粟壳)的火锅底料案2件,目前法院已判决1件。对辖区内疾控中心及24个疫苗接种点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二、强化全程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1.食品“三小”监管。对“三小”主体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工作。目前,我市共完成“三小”备案679家。
2.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管理义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一起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案;二是推进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建设。现已完成3个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同时引入第三方快检服务,对7家市场的生鲜蔬菜等进行随机抽检,并及时公示快检结果,现已完成300批次抽检;三是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在2017年成功创建6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打造1家绵竹市土门镇可欣永汇超市。
3.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灭C 行动”,通过我局和教育局的联合指导、规范,全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等级均达到良好及以上,“灭C行动”取得实效。同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对今年新办的2所学校食堂在软硬件上进行指导,目前我市77所学校食堂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护苗行动”、“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同步提升校园内外食品安全水平。
4.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对全市2家网络第三方平台和285家入网食品经营单位逐一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责令商家限期整改,并到期复查。组织辖区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召开责任约谈暨培训会,强调其法律义务和责任,并就线上和线下的规范操作进行了培训。帮助“美团”解决不能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信息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存在问题的监管对象105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4份,现场警告4起,依法立案查处3起,移送工质局1起。
5.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市人大政协会、年画节暨台湾嘉年华美食节、全国运动联盟比赛、月季展等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6.组织开展了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接触镜、避孕套经营、在用医疗器械、药品购销渠道、中药饮片质量、原料药生产规范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督促辖区内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办理经营备案。对5例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共开展药品专项整治8个、器械开展专项6个,化妆品专项1个。
7.始终坚持“打击是最好的预防”理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打击行动,多渠道寻找案源,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173件,案源多样化,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均有立案。 制定两法衔接制度,召开两法衔接会议2次,成功移交涉刑案件公安立案7件。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利用各种节假日、活动日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二是借助绵竹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辖区各镇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强化社会群众对食品药品的科普认知,重点加强对中老年群体的宣传引导,提升民众安全意识和防骗技能。三是印发保健食品的相关宣传资料和物资,制作了涉及保健食品的宣传物品六类共计5万9千份,包括宣传抽纸、面巾纸、扇子、手提袋等,将群众喜闻乐见的实用性宣传物品发放到位。四是印制药品安全宣传手册,利用“315”联合宣传、药品安全月等活动期间,以及联合各社区举办药品安全大讲堂活动,面对面向公众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发放宣传手册。
四、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我局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细抓实抓成效。一是多形式学习。结合食药监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列出详细学习、讨论、调研计划,通过业务学习与政治思想学习并重,自学与集中学习、大讲堂、支部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大学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政治站位及执法能力。二是多角度讨论。紧扣食品药品监管主题,聚焦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丰富宣传手段推进社会共治等开展大讨论活动,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为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出谋划策。三是多途径调研。大兴调研之风,每位班子成员、每个股室结合工作实际,至少确定1个调研课题,对标对表,查找短板,查找问题,确保调研接地气、见实效。
五、特色亮点工作
1.在城区打造弘扬美食街等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由专业公司负责管理,统一了摊位设置、水源、信息公示、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相较于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积极指导筹建绵竹市乡厨协会,目前协会已正式获得民政部门登记,业务范围包括乡厨的培训、交流、推广、咨询等活动。协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对食品原料进行统一采购、抽样快检、留样备存,今后将引导绵竹市乡厨行业由“小、散、乱”的无序发展向规模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迈进,切实有效防控农村群体性聚餐风险;
3.强化药品全程溯源管理,突出药品监管的特殊性。不断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可靠性及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管理,保障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全程可追溯。针对公众密切关注的处方药销售、药物滥用等问题,我局采取多项举措,着力解决监管难题。一是通过反复培训企业、宣贯法律法规、讲解大量药物滥用典型案例、企业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在全市所有(204家)药店醒目位置制作张贴了“凭处方购买处方药 滥用抗生素危害大”的警示标语,在人流量大的药店、社区、医疗机构门口制作“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抗生素滥用”宣传栏,提高公众意识;三是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积极探索周边地市州处方药管理先进经验,倡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手段开展远程诊疗及线上审方活动;四是加强监管力度,查处典型违规行为。开展了处方药销售及计算机使用专项整治,近一年来,针对处方药违规销售行为共给出行政处罚13起。
二、机构设置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统一预决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68.26万元,支出总计1,268.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6.55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86.55万元,增长17.2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6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6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24万元,占74.14%;项目支出328.02万元,占25.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8.26万元、支出总计1,268.2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86.55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86.55万元,增长17.2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6.55万元,增长17.2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4万元,占6.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8.87万元,占89.01%;住房保障(类)支出59.95万元,占4.73%。(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6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 支出决算为5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6.65万元,完成预算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项目资金。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占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30.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完成预算6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23万元,下降46.96%。主要原因是执法车保险金额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综合协调等所需的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2万元,下降66.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0人次,共计支出0.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德阳市局进行调研、专项工作检查及示范县创建整改接待费等,共计0.61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德阳市局进行调研、专项工作检查及示范县创建整改接待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均严格按绩效要求执行,全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时按要求完成了预期效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协管员经费”“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协管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12万元,执行数为3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食药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协管员经费在使用中还不够明细,协管员的业务和专业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将我市协管员工作持久开展下去,取得更大的成果。
2.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29.88万元,执行数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极大地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利用率和可见性,社会公众食品安全质量意识逐步提高。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覆盖率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大幅增加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
协管员经费 |
||||
预算单位 |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12万元 |
执行数: |
30.1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1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0.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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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组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构建最基层的管理网络,发挥队伍在全市一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收集、上报、协助检查的作用,促进全市食药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
组建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构建最基层的管理网络,发挥了队伍在全市一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收集、上报、协助检查的作用,促进全市食药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员数量 |
覆盖全市所有村、社。总体数量不低于240人 |
覆盖全市所有村、社。数量250余人 |
|
平均人员经费 |
人均1200元/年 |
人均1200元/年 |
|||
质量指标 |
网络协管员完成 基本职责 |
监管对象建档率>90 |
监管对象建档率>90 |
||
检查覆盖面>90% |
检查覆盖面>90% |
||||
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不低于5次 |
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5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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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人头经费 |
不高于0.12万/年 |
人均0.12万/年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缓解监管部门监管经费压力 |
在基层一线监管经费降低 |
经费降低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完成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 |
基层一线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建档和检查覆盖率提高 |
基层一线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建档和检查覆盖率提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规范基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废弃物处置行为 |
减少因食药生产经营废弃物排放导致的环境问题 |
因食药生产经营废弃物排放导致的环境问题减少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 |
降低农村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
降低了农村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95% |
≥95% |
|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
||||
预算单位 |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88万元 |
执行数: |
29.8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8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9.88万元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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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国家总局、省局及市局下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基础上,扩大我市监测覆盖面和食品种类,确保对我市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抽检 |
扩大了我市监测覆盖面和食品种类,确保对我市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抽检。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规定的食品抽检批次 |
50批次 |
50批次 |
|
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 |
270批次 |
270批次 |
|||
质量指标 |
食品抽检检准确率 |
不低于德阳市总体合格率平均水平 |
不低于德阳市总体合格率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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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食品抽检工作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 |
||
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完成时间 |
2018年11月1日前 |
2018年11月1日 |
|||
成本指标 |
样品购置费、检测费用、人工工资、办公费用等。 |
不超过30万元 |
29.88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
打假治劣,保障监管,确保饮食安全 |
打假治劣,保障监管,确保饮食安全 |
|
可持续影响 |
假冒伪劣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上架率 |
假冒伪劣食品及农产品上架率降低 |
假冒伪劣食品及农产品上架率降低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社会满意度 |
保障公众饮食安全,≥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协管员经费项目、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协管员经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2万元,比2017年下降20.84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执法、办公设备购置。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特殊食品监管股、药械化妆品生产监管股、药械化妆品市场监管股、政策法规股),派出机构6个(剑南所、汉旺所、土门所、孝德所、新市所、富新所),下设事业单位2个(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其中,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下设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稽查中队6个(剑南、汉旺、土门、新市、孝德、富新),(数据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二)机构职能
按照绵竹市委编办的相关规定,我局的主要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标准: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许可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标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指导镇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13.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4.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食药监局共有编制69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行政工人编制3名,参公编制35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岗人员51名,其中局机关23名(包含3名工勤人员),稽查大队26名,不良反应中心2名;另有临聘人员5名(数据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1268.2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6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24万元,项目支出328.02万元。
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根据工作计划如实统计相应经费需求,按照绵竹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在下达控制数内按时完成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努力做到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完整、准确、规范,确保不重不漏,无部门预算以外保留的其他收支项目。
在预算编制中,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方法,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项目分别编制。
同时,按照绵竹市政府及绵竹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在按时主动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专项预算管理
对于项目支出预算,一是参考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并结合2018年工作安排,对符合政策规定和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的项目,合理界定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纳入项目库,完整准确填报项目信息。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详细反映了工作任务保障完成目标、经费预算的测算过程及预期达成效果。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表报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履职情况。我局建立了完善的机关管理制度。近年来,特别在财政管理工作中逐步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预算收支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二是完善公开公示制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决执行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建立了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重大财务事项党组集体研究。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执行新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严格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同时,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从严管控公车运维、接待、会议、培训等经费。
3.服务对象满意度。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各项支出保障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完成专项工作任务,保障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良好局面。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自查,部门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
(二)存在问题
自评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单位财务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上还需加强学习。
(三)改进建议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财务工作的相互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附件1: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协管员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责任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监管水平,促进基层工作活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构建最基层的管理网络,发挥队伍在全市一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收集、上报、协助检查的作用,促进全市食药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按照本年2018年协管员经费项目经费进行资金申报。市食药监局负责项目的预算、申报、支付、监管、账务处理。按照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资金。项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全市250余名镇乡协管员发放补助及培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市250余名镇乡协管员发放补助主要用于全市250余名镇乡协管员发放补助、协管员培训。2018年覆盖全市所有村、社,总数量不低于250人,人均经费1200元/年,监管对象建档率>90%,检查覆盖面>90%。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各镇乡协管员经费补助、协管员培训。按照支出进度合理合规进行支出,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镇乡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协管员经费预算申报金额30.12万元,财政批复30.12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8年协管员经费预算金额30.12万元,其中通邮电费29.87万元,用于协管员补助发放;培训费0.25万元,用于镇乡协管员培训开支。
2.资金到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协管员经费全部到位且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协管员经费实际支出30.12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邮电费、培训等。全部费用于12月底全部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协管员经费按照市食药监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局同市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按照机关资金财务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际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通过上述三个环节的管理,极力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财务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并成立财务项目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管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预算、申报、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务室具体管理,按工作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协管员经费于2018年1月开始计划实施,12月31日顺利完成。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完成度100%,完成质量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协管员经费缓解了监管部门监管经费压力,在基层一线监管经费降低;完成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基层一线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建档和检查覆盖率提高;规范基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废弃物处置行为,减少因食药生产经营废弃物排放导致的环境问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降低农村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协管员经费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预算、申报、支付,符合政策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协管员经费在使用中还不够明细,协管员的业务和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将我市协管员工作持久开展下去,取得更大的成果。
附件2: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正常申报,财政部门及时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绵竹市270批次的食用农产品、50批次常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行1000批次食品快速检测。27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于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50批次常规食品和1000批次快检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从实际支出情况分析该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程度高,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效果明显。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预算金额29.88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全部到位且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经费实际支出29.8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全部费用于12月底全部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食品及使用农产品抽检按照市食药监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局同市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按照机关资金财务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际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标。从立项到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结束整个过程中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开展整体良好,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采购要求,27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于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50批次常规食品和1000批次快检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8年本项目共完成监督抽检320批次,快检完成1000批次。我局依法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对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通过开展监督抽检,更加全面的了解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覆盖率不够。
(二)相关建议
建议大幅增加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