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行业管理;制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市建设方面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续建、新建市政项目7个,涉及建设投资17669.4万元。现扬州路新建工程、飞凫安置点配套工程、灌耳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程、玉妃路南段路面维修工程已顺利完工,酒城安置小区配套工程、德阳市孝感水厂取水口改建工程、2017年棚户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正加紧建设,计划年底前全面完工。2016年已定待实施的月波上横街和三棵树街提档升级项目及2017年拟建提档升级项目中我局负责实施瑞祥路、春溢街等10个工程,建设投资9224万元,现春溢街提档升级项目(剑南春酒厂酒史博物馆至西二环段)已完工。
(2)棚户区改造
德阳市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90户,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已将川润公司职工宿舍危旧房改造(160户)和剑南春集团公司职工宿舍危旧房改造(130户)2个货币补偿项目上报省厅,目前正开展前期工作。小南街(市医院)棚户区343户,已全部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补偿。代家巷棚户区403户,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390户。
(3)公共租赁房管理
2017年德阳市下达我市公租房分配任务65套,现已筹集并分配80套,发放租金补贴19万余元,整治租房违规行为580余户次,清退房屋80套,催缴历欠房租65.7万元,现正加快建设城东新区“安居佳苑”(240户)。
2、镇乡建设方面
“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汉旺镇和新市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151万元,就近就地吸纳转移农业人口1100人,带动全市小城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086亿元,吸纳转移农业人口2000人,完成产业发展建设投资0.85亿元。同时,我局还争取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资金3094万元,用于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等项目建设。
3、经济发展方面
(1)建筑业
2017年德阳市政府下达我市建筑业产值增速目标为28.57%,总产值预期目标任务27.03亿元。2017年9月30日,我市建筑业产值增速目标调整为45%,总产值预期目标任务调整为30.5亿元。由于建筑原材料短缺等因素,截至目前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为5.84亿元,前三季度建筑业产值14.1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存在较大压力。
(2)房地产业
截止2017年10月,全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9.83万㎡,同比增长29.9 %,完成年目标任务的86%,预计到2017年底能完成商品房销售任务。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数增速、房地产业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同比有所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4.8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55 %,同比增长73%,但鉴于市场后期增长动力不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存在困难。
4、行业监管方面
我局组织建筑、燃气、供排水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8次,专项检查29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9起。企业安全生产、守法经营秩序整体良好,城市自来水、燃气供应平稳。
5、政务服务方面
截止10月底,全局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4件,征收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48.4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83.84万元,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来信、来访按时回复率100%。
6、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整治环境突出问题270余项,处罚问题企业3家。全市在建项目新增围挡2130米,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全部按要求硬化,防尘网覆盖面积达到7450平方米。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编制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总体方案》和《绵竹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入450万元,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21个。
(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5万吨/日)顺利投入商业运行,出厂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江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调试和设备升级工作顺利推进,计划2017年12月实施环保验收。
7、城乡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清平、富新等10个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镇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6600立方米/日。目前,富新镇污水处理项目已进入财政评审阶段,其余9个镇乡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将于2017年年底陆续开工,2018年12月31日全部建设完成;新市工业园、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正加紧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8年开工建设。
8、脱贫攻坚工作
按计划落实东北镇、富新镇7个村,共300余户对口帮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并认真开展“回头看”。截至目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完工200户,预计11月底还将完工98户。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机关1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预算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232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6.03万元,占70.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5.83万元,占29.43%;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11762.06万元,下降48.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环保督察2017年增加环保拨款收入,但2017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入常态化,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拨款收入减少而导致总的拨款收入减少。
2017年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预算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23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96万元,占8.66%;项目支出11254.88万元,占91.34%;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11762.06万元,下降48.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环保督察2017年增加了环保支出,同时2017保障性住房工作进入常态化,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支出减少而导致总的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21.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62.06万元,下降48.8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5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16.61万元,下降52.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国防支出7.3万元, 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4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7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1033.18万元,占11.88%;城乡社区支出3352.05万元,占38.55%;农林水支出416.79万元,占4.79%;住房保障支出2751.70万元,占31.64%;其他支出989万元,占1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2017年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8.8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2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2017年决算数为14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86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30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3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7年决算数为65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事务-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0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5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2017年决算数为1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决算数为8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8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5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因公车改革未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接待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共6批77人次,共计支出0.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高县政府考察团来绵考察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作接待16人;2、德阳市住建局视察供排水工作及取水口迁建工作接待10人;3、省住建厅对德阳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接待23人;4、江油住建局来绵学习供排水一体化接待 8人;评审《绵竹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接待9人;房县人民政府考察学习我市PPP模式接待11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625.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67万元,比2016年增加40.9万元,增长30.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值班室电视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其中2017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46.18万元;2017年小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涉及财政资金51.83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额度较大,项目推进速度缓慢,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调整程序有待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协调项目实施单位,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支付进度;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熟悉掌握项目调整的规范化程序。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2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上级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规定期限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2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2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指用于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9.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事务-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指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指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用于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