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市委指出决策建议。
3.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全局性部署,并提出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导意见,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行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上有分歧,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拟制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负责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工作。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分析形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反邪教的宣传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制定新对策,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途径。
8.抓好政法队伍建设。针对政法各部门的实际,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管理政法部门干部,会同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依法治理,全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以风险评估为工作起点,以建设大数据平台为抓手,强化预测预警预报,加强日常排查,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重点人员稳控,2017年度内,到省、进京非访情况明显好转。
2.着力平安建设,强化基层治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加强设施、队伍建设,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设立了专业调解组织134个,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专业化解平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严打区域性、团伙性、系列性犯罪、涉毒犯罪和经济类犯罪;全面深化动态化严打整治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在各乡镇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21个,以点带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开展了全市社情民意大调查,为下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支撑。
3.狠抓政法队伍建设,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集中培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化工作水平。
4.全面深化依法治市,系统推进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检察院全面落实了员额制。加快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制定了绵竹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着重强调改革经验的归纳、总结和提炼。2017年,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事项和计划出台改革方案均按计划完成。
5.着力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对外交通重大项目会战、美丽家园建设五年攻坚、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五年攻坚的启动工作;协调政法各部门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安排深化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小组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6.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机关支部派出1名组织委员到帮扶联系村挂任“第一书记”,所有干部结对帮扶,与贫困户结对子,2017年度联系村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经过努力,2017年度我委获得中、省、德阳级表彰如下:
1.12月,荣获“2017年度四川省平安铁道线”称号;
2.12月,被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2015年度德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集体”称号;
3.3月,被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16年度维稳综治防邪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4.11月被德阳市委政法委、德阳市法学会授予“德阳市2016年度法学工作组织示范单位”称号。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绵竹市委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97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89.30万元,增长42.34%,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36.60万元,由两个方面因素造成:1.人员比2016年新增4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定额公业务费增加;2.2016年目标考核清算在2017年度内兑付,导致奖励金明显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52.70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对外重大交通指挥专项工作经费、九顶山探矿权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经费等项目,项目增减品迭后净增加152.70万元。
2017年绵竹市委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97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57万元,占43.76%;项目支出546.94万元,占56.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89.30万元,增长42.34%,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36.60万元,由两个方面因素造成:1.人员比2016年新增4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定额公业务费支出增加;2.2016年目标考核清算在2017年度内兑付,导致奖励金支出明显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52.70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对外重大交通指挥专项工作经费、九顶山探矿权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经费等项目,项目增减品迭后净增加支出152.7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2.5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30万元,增长42.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9.30万元,增长42.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22万元,占92.0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5万元,占4.65%;医疗卫生支出9.04万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占2.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3101):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013601)支出决算数32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支出决算数546.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数2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数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支出决算数1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26万元、津贴补贴80.40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2.25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128.59万元、住房公积金2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0.36万元。
公用经费6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8万元、印刷费0.17万元、咨询费0.0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83万元、电费2.80万元、邮电费2.8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33万元、租赁费0.86万元、会议费2.19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4.92万元、委托业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福利费4.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其他交通费18.5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7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21.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维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77万元,下降86.2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完成行政单位车改后,我委公务用车由6辆减少为1辆,相应支出大幅度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工作用餐费用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接待管理,规范接待程序,坚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接待用餐坚持以家常菜为主,进一步降低了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7万元,比2016年增加5.88万元,增长10.0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日常办公需要新增办公设备5.29万元,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社情民意满意度调查服务费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7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23.66万元,覆盖率达到40.89%。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项目支出进度滞后。二是国有资产清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清查的规定流程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1.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2.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委机关财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衔接、通力合作,全力推进项目支出的执行,确保执行进度均衡;3.完善项目支出完成后的绩效分析和评判,深入总结项目执行的成果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二是进一步细化国有资产的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更为准确地摸清委机关家底,及时做好资产的报废、报损、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发挥高佳使用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维护稳定工作(5) |
5 |
防范邪教工作(5) |
5 |
||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5) |
5 |
||
禁毒、大调解工作的(5)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不需要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绵竹市委政法委——全市网格化管理服务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4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3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3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功能科目编码2013101:指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功能科目编码2013601:指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编码2013602:指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编码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科目2080599:是指对单位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编码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编码2101199: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编码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绵竹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