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因地制宜地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管理。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环保工作强力推进。全面打赢水、土壤、大气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大战役”,对照环境问题清单,对辖区内7家“散乱污”企业开展督查整治,关闭“散乱污”企业1家,规范整顿1家,停产整改5家,全面推进畜禽面源污染整治,有效改善镇域环境,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流域“河长制”,开展流域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清运车辆400余车次,对镇域内重要地段进行清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月检、季评、年考核制度,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扎实开展环保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梳理环保信访案件20件,截至目前,信访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2.扶贫解困全面深入。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533户962人, 2017年脱贫31户82人,德阳市级贫困村建设村脱贫摘帽。按照工作要求,兴隆镇整合各级帮扶力量,凝心聚力,落实“四大行动”,形成“五定”工作机制,敢啃硬骨头,敢下深水,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3.民生工作全面推进。全面完成特困人员供养认定工作,共认定211人;居家养老工作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乡低保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发放临时救济、医疗救助,已救助救济300余人;全面完成优抚对象的申报、认定工作,新增26人;完成八一建军节庆祝活动,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半年共310280元。为部分残疾人发放鸡苗1125只,肥料300袋,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保险811份,为困难群众办理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减免6例,残疾人护理补贴、灵活就业补贴、扶贫对象生活补贴等正常发放。
4.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坚持每月召开1次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镇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全镇安全季度例会,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检查10次,发现并排除隐患125处,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落实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确保不发生因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群体性中毒事故;加强对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全面落实“三小”备案制度。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工作,对桑绵路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5.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持续推进2016年现代农业项目扫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场镇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完善镇内供水、路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满足场镇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6.生态文明持续好转。继续实施“土壤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着力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有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组织120余人对兴汉路沿线杂物进行清理,安排清洁车辆对桑绵路进行高压冲洗,有效改善了道路通行品质和沿线人居生活环境。
7.文体生活日益丰富。继续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规范了文化站全日开放制度,完成安仁村文化院坝建设1个,广灵村农体工程1处,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抓好文化队伍建设,成立了金笛艺术团,进行了16次文娱节目巡演,丰富了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进一步完善了广播应急系统建设,确保了“村村响”“村村通”。
8.平安建设持续推进。创新社会管理,实行“镇、村、组”网格化管理,加强无讼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我镇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5件,1080余人次,调解民事纠纷63件调解率达100%,上访信访案件28件,回复率达100%,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全年向市维稳办、群工局等部门零报告643次。
二、部门概况
兴隆镇人民政府机关设立党政办、财政所、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与计生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机关在编在岗人员2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兴隆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947.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14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66.38万元,增长21.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其他农林水支出上涨。
2017年兴隆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94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16万元,占89.54%;项目支出98.98万元,占10.46%。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66.38万元,增长21.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上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7.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38万元,增长21.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6.38万元,增长21.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7万元,占41.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11万元,占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93万元,占17.63%;医疗卫生支出15.98万元,占1.69%;城乡社区支出49.1万元,占5.18%;农林水支出284.12,占30%;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支出决算为380.2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财务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 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8.7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10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决算为9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决算为27.82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0104农林水事业运行支出; 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支出决算为162.8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7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4.58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72.76万元、30102津贴补贴80.1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1.48万元、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3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05万元、30305生活补助249.9万元、30306救济费89.28万元、30309奖励金0.07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22.2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4万元。
公用经费243.57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60.27万元、30202印刷费13.82万元、30205水费0.43万元、30206电费6.92万元、30207邮电费5.13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5.87万元、30211差旅费13.15万元、30213维修(护)费22.4万元、30214租赁费0.08万元、30215会议费0.62万元、30216培训费1.25万元、30226劳务费53.58、30229福利费2.7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24.7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5、31002办公设备购置0.6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03万元,下降56.11%。主要原因是公车燃油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兴隆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7万元,比2016年增加96.41万元,增长65.6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兴隆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兴隆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31.07万元,覆盖率达到75%。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5分,存在的问题:因财务人员严重不足,并对绩效考核知识学习较少,不能从专业的角度开展绩效评价,导致部门绩效评价和考核缺乏科学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绩部门效评价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的指导预算编制;三是强化财务人员专业人才培养,保证部门绩效可持续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5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2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8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计生服务中心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计生服务中心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199:指镇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指行政单位行政运行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指政府财务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1199:指政府纪检机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99:指政府其他用于文化方面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99:指政府离退休社会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102: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101: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99: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指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0399: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指城乡社区街道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0104:指农林水事业单位运行支出;农林水支出2130199: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30705:指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2139999:指其他农林水支出。
15.住房保障2210201: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竹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