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转方式,调结构,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农村产业发展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兰草、川芎、火龙果种植特色产业发展。引领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走向规范化,全镇现有专业合作社9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家,家庭农场4家。抓粮食高产创建,落实万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1个。完成成绵复线与成兰铁路夹心地统一规划工作。抓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开农业技术培训会26班次,培训达5100人次,通过电话、来访、现场等解决农户的询问和答疑超过360人次户。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强农惠农各项政策补贴700余万元。二是镇域经济发展良好。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0.5亿元,同比增长18.85%;主营业收入48.9亿元,同比增长11.39%;利润8300万元,同比增长12.5%;利税15600万元,同比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计实现1750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9767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总额70518万元。
二、打基础,利长远,城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基础设施日臻完备。成兰铁路完成征地拆迁和路基桥墩施工,架梁工作有序推进。森林公园道路路面、金广路新市段路面维修和石蒲路等道路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成绵复线新市进出口新道路提档升级正在做前期设计;完成了成都三绕新市段打桩放线和农转非人员进社保工作;协助完成了新市工业园区排洪沟改造工程;对8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改造。二是集镇面貌逐步改善。以“百镇建设试点”为契机,完成投资171万元的集镇污水管道并网建设二期工程,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对场镇路灯进行了节能改造;完成了龙蟒500亩征地红豆村5组、火石村3组的安置房分配。目前,集镇常住人口达1万余人,集镇建成区达2平方公里。三是生态镇创建有序推进。聘请中科院专家制定新市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建设规划方案,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中科院已完成《绵竹市新市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 》初稿和独立新农村建设方案,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首批款项。
三、谋福祉,惠民生,社会事业建设全面进步
一是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92.2万余元,城镇低保金52.2万元,农村五保供养金120.3万余元,义务兵优待金64.3万元;投入20万元完成40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工作,为1300名困难失能老人提供居家服务。二是脱贫攻坚稳步推进。全年投入90.7万元推进88户安全住房建设;投入16.5万元分3批次安装自来水181户,有效解决了用水用电难题,目前全镇1223户贫困户自来水、生活用电全部达标;投入约20万元加大“六有”和贫困户居家环境改造,共添置电视机345户;投入约24万元添置衣柜、床、桌椅;投入约21万元用于贫困户居家环境改造、购买生活物资。通过身边自主脱贫典型事例、政策宣讲、党课宣讲等,引导贫困户摒弃“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早日脱贫。针对子女赡养问题积极开展“孝善养老”活动,通过子女座谈会、签订公示《赡养协议书》、修改村规民约等方式,预防和杜绝子女推卸责任、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三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工作三级五覆盖工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整改落实。建立完善监督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一企一档”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四是环保治理成效明显。成立镇环保办公室,完善环保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门前“五包”责任制、“户集组收村集中镇清运”垃圾清运制和工业园区绿化、环卫管理承包责任制。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采取强制断电关停8家“散乱污”企业并做好“回头看”工作,督促11家企业开展停产整顿。采取禁养区关闭或搬离、准养区达标排放的方式有序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截至目前47户已全部关闭,整治168户。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行立改为契机,辖区龙蟒集团、汉兴宏萍、三佳公司等企业开展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初显成效。镇域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五是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定前进,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化解老、大、难信访积案9件,全年共受理调解申请154次,调处率达100%;其中成功调处149起,调解成功率达97%。共接访245次,计2100余人次;按程序办理“12345”49件,上三级9件。共完成法律援助31例,新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人,解除矫正12人。社会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抓党建,明责任,社会风气不断提升
一是推进“全域先锋”工程。对标“一牌一栏一厅三室三通九有”,以点带面推进全镇村支部、党小组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亮身份作表率,促发展活动”,全覆盖评定党支部集体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在“两新”支部中全面开展评星定级,通过系列活动提升党员意识、发挥组织作用。二是深化“头雁工程”。规范村(社区)后备干部选拔程序,突出常态化选、育、管、用培养导向,分层分级开展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确保后备干部选得出、用得上、有成效。三是夯实党建“夜品牌”内涵。组建党员夜巡队定期走村入户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坝坝会、田埂会等民生夜话现场解决群众诉求;不断完善村(社)文化设施,全年举办大型文艺汇演4场,观众达5000人次;不断深化“农民夜校”规范化建设和省级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覆盖率不断提升。四是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将扶贫成效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筹集资金近百万元;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全域落实,入户走访贫困户3500余次,解决实际问题260余件。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瞄准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开展巡查,排查A级廉政风险岗位6个,分别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对精准扶贫、环保安全、厉行节约等事项开展专项督查26次,发现问题12个,制定整改措施27条。
二、部门概况
新市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镇政府设置有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文广中心和农业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新市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82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7.8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新市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82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01万元,占80%;项目支出372.88万元,占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以上数据包含新市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收支决算数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市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27.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6.45万元,增长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市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6.45万元,增长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新市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98万元,占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6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支出250.74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1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27.6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202.96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653.78万元,占36%;交通运输支出其不意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0.36万元,占2%;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1531.44万元增加296.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1)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560.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其他文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7.6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2.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27.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4.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行事业单位医-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
(1)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2017年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7年决算数为202.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
(1)农业-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5.8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361.5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45.7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交通运输支出
(1)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017年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40.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7.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6.45万元,增长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万元,占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维稳、砂石整治、环保、卫生、农业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南通援建人员,接待上级及行政业务部门例行的各项检查,达标验收,招商引资,经济指标,安全工作,涉污维稳等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接待制度,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减少在外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新市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45万元,比2016年增加176.57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车改增加了车补,另外增加了派出所补助经费及村镇道路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新市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办办公设施更换及添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市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2个,涉及财政资金372.8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由于近年来财政改革力度大,财务人员少,工作量大,对新的绩效考核知识未深入系统学习,使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不够科学精细。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镇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财务工作的相互交流学习。
2、督促本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知训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6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公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是指除行政运行、一般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代表工作、信访工作及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中接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是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大案要案查处、派驻派出机构、中央巡视、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支出是指除行政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文化活动、群众活动、艺术表演场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是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维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以外的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支出是反映特困人员供养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其他生活救助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是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城管执法、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督、工程管理建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是指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是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笔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是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是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是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垦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合作、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组织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促销、农村公益事业、综合财力补助、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道路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草原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是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是指除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补助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是反映除化债以外其他于用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