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本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的原则,清平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职责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矿山转型。
2017年以来,我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实现经济指标2.1亿元,招商引资1.4亿元,顺利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今年6月以来,针对这些情况,镇党委政府提前分析研判,分别制定预案,通过“各个击破”开展重点人员谈心谈话、慰问企业重点职工,“整体联动”班子成员包片,企业、村组干部包干入户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镇上下形成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得到群众的谅解与支持,截至目前基本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为下一步支柱产业转型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空间。
2.积极推进镇域旅游产业发展,建设幸福特色小镇
一是探索适合清平种植的重楼、天麻、黄莲等名贵药材和羊肚菌、野当归等特色食材,打造特色山野菜食品品牌,将现有的山野食品进行包装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适度规模的山猪、山羊、肉牛、跑山鸡、蜜蜂、冷水鱼等养殖产业,目前已打造“两带、两片”银杏基地;二是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场镇卡口的管理,实现主场镇内无货车,及时对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换、增添,强化垃圾运输力度,解决旅游旺季大量外来人员进入带来的环境影响和道路运行压力;三是成立了旅游发展公司,承担全镇旅游打造、管理、服务等功能。成功打造了盐井村特色“咖啡聚落”、棋盘村滨水长廊示范点两处,建设户外CS游戏拓展基地一处,打造银杏观光带,种植20公分以上银杏树600余株,8—10公分银杏树800余株,新建自行车游道、实施全域化道路提升工程5公里。目前全镇农家旅舍床位达到1000余张,做到“家家有院落、户户有亮点”。建立了“智慧清平”微信公众号,无偿支持清平居民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方便订餐、入住,规范经营管理。同时,观光小火车项目已基本完工。金色大道建设施工单位已于10月进场,项目正在推进中。4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已通过省旅发委的审核,创建项目已于10月开工。
3.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助力全面脱贫
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实精准识别,规范档案资料,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解决了贫困户安全饮水的问题,购买电视机12台,安装广电电视网络信号22户,住房维修加固2户。截至目前,已脱贫121户253人,脱贫率为100%,其中2017年脱贫共计11户25人。
4.全面做好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一是抓党建引领,通过开展“挂门牌、亮身份、做表率、促发展”活动、“三问三促”等活动,深入推行党员“片户长”网格化管理制度,不断促进党建引领“防洪抗汛”、“企业转型”、“全域景区”、“社会治理”四项攻坚。二是以党建为引领,以弘扬法治文化为抓手,开展村民法律讲堂活动,聘请律师深入村组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与汉旺法庭衔接,开展现场庭审,推进依法治镇。三是抓党建促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隐患整改台账”继续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从建立良好的综治维稳机制入手,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案件发生不过夜,不留死角和“真空地带”的工作方法,确保了社会大局安定有序。四是抓党建促“五个一”帮扶力量服务脱贫攻坚,选派两名能力过硬、政治合格的“第一书记”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党委定期召开“五个一”帮扶工作推进会,全面做好后勤保障、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五个一”帮扶力量在村工作扎实推进。
5.认真完成防汛减灾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继续完善和落实“三个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努力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在茂县发生6.24高位山体垮塌事件后,立即开展了全面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我镇已将走马岭沟、雍家沟、老鸹冲、元宝山等4处风险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一一排查,新增隐患点4个、监测员11名。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和防汛总体应急预案。6月6日,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在建工地、老百姓等1000余人,在全镇61个隐患点分别进行了应急演练。7月14日,针对周家坎再次举行了专项演练,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6.获得的表彰
2017年10月评选为四川省首批森林小镇。
二、部门概况
清平镇人民政府为绵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构设置与2017年一致无变化。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清平镇人民政府全年年收入合计983.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3.99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增加430.12万元,增长77.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进行清理整顿,故增加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矿权清理整顿各项项目预算。
2017年清平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98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4万元,占64.73%;项目支出347.05万元,占35.2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7年增加430.12万元,增长77.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进行清理整顿,故增加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矿权清理整顿各项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3.9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0.12万元,增长77.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0.12万元,增长77.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1万元,占37.92%;公共安全支出6.96万元,占0.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2万元,占0.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6万元,7.87%;医疗卫生支出9.19万元,占0.93%;节能环保支出155.73万元;占15.83%;城乡社区支出34.80万元,占3.54%;农林水支出290.41万元,占29.51%;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0.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69万元,占0.88%;住房保障支出18.82万元,占1.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17年决算数373.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2)行政运行(2010301)2017年决算数为299.2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0302)2017年决算数为70.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4)财政行政运行支出(2010601)2017年决算数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204)2017年决算数6.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其中治安管理(2040204)2017年决算数6.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2017年决算数7.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2017年决算数为7.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2017年决算数为77.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24.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17年决算数为9.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他行政事业和社会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2017年决算数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082102)2017年决算数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17年决算数为6.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017年决算数为9.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7年决算数为6.2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17年决算数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017年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节能环保支出(211)2017年决算数为155.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自然保护区(2110403)2017年决算数为155.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城乡社区支出(212)2017年决算数为34.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017年决算数为34.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213)2017年决算数为290.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其中:农业事业运行支出(2130104)2017年决算数为28.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17年决算数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2017年决算数为7.8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2017年决算数为118.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2017年决算数为118.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交通运输支出(214)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公路养护(2140106)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20)2017年决算数为8.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其中:国土资源行政事务支出(2200101)2017年决算数为8.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221)2017年决算数为18.82 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18.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0万元,完成预算9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燃油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0万元,占6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38.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中型普通客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78万元,下降27.4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道路状况改善后,车辆损耗小。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20余批次,5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6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一是清平镇距离市区较远,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来我镇开展公务活动往返时间长,公务接待属刚性需要;二是清平镇内地质灾害频发,上级主管部门科考调研多,现场处置多,客观上增加了一些公务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清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5万元,比2016年增加94.63万元,增长97.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清平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17.75万元,覆盖率达到33.9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年度期间预算调整额度较大,影响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预算执行进度,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事前的调查研究,更加准确地掌握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精准锁定项目支出额度,尽最大努力减少年度期间的调整比例。二是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均衡化。三是逐步完善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实现从“要我评价”到“我要评价”的转化,积极运用绩效评价成果,促进清平镇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0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0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6.5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九顶山自然保护区探采矿权集中清理整顿相关经费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自评得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九顶山自然保护区探采矿权集中清理整顿相关经费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2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23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5 |
本部门对矿区道路恢复和矿井关闭相关费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自评得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矿区道路恢复和矿井关闭相关费用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3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6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行政运行(20103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财务事务—行政运行(20106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2040204):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薪酬及文化事业公业务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办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5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102):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和工伤保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其他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211):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自然保护区(2040403):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212):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主要用于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费、社区场镇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
16.农林水支出(213):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主要用于三资聘用人员工资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构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治安联防、民兵训练、计生事业、维稳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140106):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2200101):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