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一是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贯彻中省市稳增长各项部署,推动土门镇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138702万元;销售收入完成9557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255万元,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镇参保率达98.3%。人口和计生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注重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全镇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100%。便民服务达4700余人次,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度达99%。全镇全年无一例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无一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不断推进“中国玫瑰谷”项目,启动玫瑰艺术小镇建设的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玫瑰谷项目”土地流转工作,大力推进月季园搬迁工作,截至目前月季园搬迁已经基本完成,核心区已签订搬迁协议246户,占任务数的96%。拆除房屋228户,占任务数的90%。新村聚居点搬迁建设工作也已启动,截至目前,三合村新村安置区已签订搬迁协议245户,占任务数的94.23%,拆除房屋107户,占任务数的41.15%。。同时,月季大道土门段、省道S216土门段均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紧张施工阶段。
3、民生投入不断加大。一是民政救助方面。截至目前共完成农村临时救助97人42430元;优抚临时救助28人21292元;农村医疗救助33人34240.47元;城镇医疗救助6人23659元;优抚医疗救助13人12100元;合计177人133721.47元。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动员群众筹资筹劳,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完成了1100余米沟渠建设,改扩建长白村村级道路800余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4、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有序进行。今年是我们全镇第一次使用维护费用,这一费用较好的弥补了村级集体资金不足的问题,大多用于居住点的环卫整治。二是全镇环治投入不断加大。全年投入40万余元用于环境整治工作,镇上增设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专门成立工作组、督查组,详细制订预案,精心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和相关单位、个人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对全镇的环保问题认真梳理,形成环境问题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目前已经对榨油坊、塑料加工厂等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关闭禁养区养殖场13个,整治准养区养殖场46个,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5、安全综治维稳常抓不懈。全镇上下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始终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以夯实基础和创新工作为突破点,全面落实社会安全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绵竹”的各项工作要求。成立有力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基层矛盾排查。截至目前,全镇共组织开展各种安全专项检查40余次,累计安全检查达240余次,排查出各种安全隐患70余处,已整改隐患50余处,已向上级上报隐患7处。完成邓林学校门口、古楼街社区上场四支渠2处共4块的安全警示标牌安装,完成红岩渠民乐段1200米护栏安装。至今,我镇共计调解案件150余起,成功调解145件,调解成功率97%。
6、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全镇上下周密部署,精准发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经过与联系领导、市级帮扶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以精准扶贫为突破口,因户而异、因人而异,在精准分析上动脑筋,在精准帮扶上求实效,真正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镇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共计实现就业53人、产业帮扶100余人、小额贷款11人,低保兜底357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体系,2017年共计脱贫43户105人。经多次开展“回头看”核定,无一例返贫现象。
7、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大力整治“庸懒散软”现象,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班子会集体决策研究,并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政府执行力。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土门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2个:
(一) 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1、 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信访、档案、群团及政府的文书、计划统计、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人事劳资、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等综合管理;处理机关会务、接待、安全及后勤事务;做好机关各办、所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环境卫生管理和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统筹规划和实施;营造发展环境,为乡镇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负责经济统计、安全生产监管、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3、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
4、 财政所
负责镇财政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村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等有关工作。
(二)镇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配置
1、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的防治及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以及涉农工作的统计。
2、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
负责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管理;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计生药具发放。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土门镇人民政府全年收入合计1453.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9.95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0万元,占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412.77万元,增长39.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社会保险费用上涨,农林水预算上涨。
2017年土门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45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62万元,占82.5%;项目支出252.92万元,占17.5%。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412.77万元,增长39.66%,变动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上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3.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2.77万元,增长39.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9.17万元,增长38.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38万元,占34.06%;公共安全支出31.00万元,占2.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4万元,占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38万元,占14.68%;医疗卫生支出38.08万元,占2.64%;城乡社区支出137.78万元,占9.57%;农林水支出468.35万元,占32.53%;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占0.5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77万元,占0.60%;住房保障支出38.17万元,占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2010199其它人大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支出决算为461.43万元, 完成预算100%;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6.62万元, 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 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 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99其它文化支出: 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4.52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7.8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预算100%;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决算为121.94万元,完成预算100%;2089901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1.3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5.5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42.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8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0104农林水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31.01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决算为19.7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99其它农业支出,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256.4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9999其它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支出: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2210106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为3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1.27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121.09万元、30102津贴补贴105.30万元、30103奖金6.68万元、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7万元、30107绩效工资7.5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2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7.8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88万元、30305生活补助192.44万元、30306救济费111.84万元、30309奖励金165.04万元、30311住房基金34.50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万元。
公用经费309.35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179.58万元、30202印刷费0.35万元、30204手续费0.15万元、30206电费5.25万元、30207邮电费7.82万元、30211差旅费15.03万元、30213维修(护)费5.22万元、30214租赁费0.86万元、30215会议费3.37万元、30216培训费0.06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29万元、30226劳务费44.2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26.3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6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5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7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0万元,占8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1.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20万元,下降72.9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较少,2016年处于正常水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6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土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35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35万元,增长72.8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土门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土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84.10万元,覆盖率达到33.25%。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由于近年财政改革力度大,财务人员有限,工作量大,对新的绩效考核知识未深入系统学习,使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不够科学精细。下一步改进措施:
1、督促本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存在的问题:我镇辖区范围较广,人口较多,且随着月季园及周边道路建设施工,环境整治压力不断增大,经费开支零散,在资金的使用上无详细的计划与安排。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求镇环治办及相关办所加强沟通,制定好我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的计划,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2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中心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中心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199:指镇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02:指政府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699指政府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99:指政府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102: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0799: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11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0101:指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0199: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0501: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0104: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30199: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30705: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2139999:指处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2140106:指公路养护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101:指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政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