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参照批准的三定方案,一是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和培育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突出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坚决响应绵竹市委、市政府的环保政策和号召,对我镇辖区的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的矿山开采企业进行了全部关闭,并积极探索金花工业经济转型发展新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经济收益;通过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大力推进康养民宿产业发展。
二是突出“绣花”功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市上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按照《四川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镇相关规定,从扶贫对象、扶贫目标、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上做到精准对接。
三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在金花镇凤凰村启动了“秀美四川·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绵竹市金花镇乡村旅游双创园区”项目,该项目前期准备已经就绪、建设合同按照相关程序签订,目前已进场建设施工;吉凤二期(凤凰村至土地岭)路面硬化和安防设施建设,正在不断向前推进;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建设项目,已经接近尾声;金花镇广岳铁路立交桥建设项目,今年10月底竣工,现已通车;总投资30万元的德阳市农发产业化经济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金花镇林场道路建设和绵竹市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吉凤路九道拐建设工程也已顺利完工。
四是突出安全和稳定,推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伤残、低收入家庭、贫困党员等弱势群体的关怀,通过深入开展“三讲、三爱、两进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了全镇群众文明素质,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针对重点领域,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五是突出清廉担当,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改进政府服务运行管理,规范完善办事指南,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强化作风督查问责,做到依法履职行权。
二、部门概况
金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按照“三定方案”,有2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办和财政所;有1个镇属事业单位,即农村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23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金花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881.33万元,实现财政拨款支出881.33万元,收支持平。2016年,金花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数为824.66万元,实现财政拨款支出824.66万元,收支持平。2017年收支与2016年收支相比,增加56.67万元,增加率6.8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进行清理整顿,故增加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矿权清理整顿各项项目预算;二是2017年预算安排的非税项目支出,因2017年上缴了100万后无力再上缴非税收入,政府无法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回拨非税项目资金,故而在调整预算时,追减了年初预算的除拨回70万元以外的非税项目支出指标(非税项目支出未执行)。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花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81.3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881.33万元,收支持平。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为706.86万元(含人员支出496.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9.89万元),占总支出的80.3%。项目支出174.47万元,占总支出的1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67万元,增长6.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12万元,占4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2万元,占8.93%;医疗卫生支出10.02万元,占1.14%;城乡社区支出21.3万元,占2.42%;农林水支出274.27万元,占31.12%;交通运输支出3.92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20.58万元,占2.34%;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占5.67%;公共安全支出18.4万元,2.09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运行支出, 支出决算为346.12万元, 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5.0万元, 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决算为2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3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农业支出,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养护,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为2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区,支出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安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54万元、津贴补贴58.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9万元、绩效工资16.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9万元、其他工作福利支出26.39万元、生活补助106.65万元、救济费16.44万元、奖励金136.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6万元、住房公积金20.58万元。
公用经费20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0万元、印刷费0.24万元、手续费0.06万元、电费7.1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2.68万元、维修(护)费60.86万元、租赁费0.36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1.23万元、劳务费19.66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其他交通费14.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97万元,下降32.78%。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二是向市上报送文件之类的资料采用电子版形式,相应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金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89万元,比2016年增加97.37万元,增长86.5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金花镇人民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74.4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5分,存在的问题:由于近年财政改革力度大,财务人员有限,工作量大,对新的绩效考核知识未深入系统学习,使部门内部绩效考核不够科学精细。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对镇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财务工作的相互交流学习。
2、督促本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0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7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节能环保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自评如下: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农村运维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3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9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中心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中心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199:指镇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02:指政府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699指政府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指政府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102: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0799: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11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0101:指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0199: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0501: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0104: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30199: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2130705: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2139999:指处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2140106:指公路养护支出。
16.自然保护区支出2110403: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政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