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标准: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许可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标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指导镇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13、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4、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1.抓好日常监管。截至目前,检查食品药品单位10166户次,实现了对监管对象检查的全覆盖。
2.规范行政许可。截至目前,已受理行政审批项目 647件,发证59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无投诉发生。5月1日,正式启动三小备案,截至目前,共备案368家。
3.抓好抽检工作。完成国省市县四级抽检任务,同时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并针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780批次,不合格43批次。并召开风险监测工作研判会,做到心中有数,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4.严打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14件,共处违法所得13.48万元。
5.做好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50件,均已办结。
6.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8例,百万人口报告数量为823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09例,百万人口报告数量为402例;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4例。
7.强化农村家宴监管。截至目前,备案及指导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1856家次。
8.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保障。圆满完成重大节日及自行车联赛、李宁全国男子篮球青年锦标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9.抓实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核查特殊药品使用单位22家次,核查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向15笔。
10.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截至目前,受理28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预备案申请,对28家检查合格企业发放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预备案凭证》,促进了二类医疗器械的规范经营。
11.帮扶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集中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帮助恢复生产,保证药品生产质量。
12.全年开展白酒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6项。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回头看”专项整治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6起。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233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5465户次。
1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安全隐患86处,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14.助力环保攻坚。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及流程,发放宣传单2000张、桌牌1000个。
二、多措并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1.抓培训,提素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优化培训内容,推进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精准化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分层分级开展执法人员及镇乡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进一步推进基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抓宣传,造氛围。抓好《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及“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3.抓协调,促联动。组织召开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会,制定《绵竹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修订《绵竹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各镇乡人民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桌面推演”。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出台《绵竹市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加大对协管员的经费保障力度,将协管员工作经费纳入专项预算。
三、创新手段,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1.强化第三方网络订餐交易平台监管。把辖区“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溜街”等多家第三方网络订餐交易平台的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日常的监管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入网审查义务,要求建立相关档案,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对网络平台进行巡查和约谈,明确交易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2.强化食品微商监管工作。借鉴“三小”备案的程序,引导微商进行备案登记,制作下达《微商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其义务,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
3.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医院的建设工作。结合绵竹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启动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医院的建设工作,第一批计划建立4个哨点医院,主要承担监测、核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全市监测工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社、街道)、示范生产企业、示范经营店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五示范”创建活动。结合绵竹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深入沿山乡村旅游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活动,将示范建设延伸至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以学校食堂、大中型超市和餐饮单位为创建重点,全面规范创建单位的软硬件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树立一批形象好、保障水平高的典型食品经营单位,带动全市食品经营行业稳中向好发展。
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落实局党组会议定期开、民主生活会严肃开,三会一课规范开,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领导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层层明责任督落实。筑牢思想防线,在开展传统的集中组织学政策、案例、看警示片等的基础上,每周一通过微博微信定期推送微廉讯息。开展2017年A级廉政风险岗位审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行权平台运行监察巡查,开展行政执法、微腐败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一诺三清,推行廉政谈话、约谈制度。以双随机检查工作为切口,强化对检查、抽检、审批、办案等业务工作各环节的监督。
3.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精准扶贫、“假日走基层”等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全域先锋”工程实施“强担当促销率”行动。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108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7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299.64万元,增长38.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17年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08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59万元,占81.13%;项目支出204.12万元,占18.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99.64万元,增长38.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1.7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9.64万元,增长38.31%。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9.64万元,增长38.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94.29万元,占8.72%;医疗卫生支出919.77万元,占85.03%;住房保障支出67.65万元,占6.25%。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决算为5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84.9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32万元,完成预算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部分项目资金。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1-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万元,占5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40.63%。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97万元,下降69.46%。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2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拍摄全省“明厨亮灶”专题片:0.023万元,接待其他市、县食药监局到我局参观学习交流产生的费用合计1.77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9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我局2017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3.06万元,增长41.17%。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3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及执法设备。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64.8万元,覆盖率达到31.76%。
(说明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资金量和覆盖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自评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单位财务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上还需加强学习。
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财务工作的相互交流学习。2.督促本部门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3.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7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