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绵竹市安监局是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着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
2、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5、安全社区建设、职业卫生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持续加强。
6、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7、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要求,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8、切实落实中省市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安监局共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绵竹市安监局本年收入合计250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4.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221.62万元,下降8.1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减少。
2017年绵竹市安监局本年支出合计250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41万元,占24.29%;项目支出1895.91万元,占75.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221.62万元,下降8.1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5008.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1.62万元,各下降8.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4.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1.62万元,下降8.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万元,占总支出的0.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3万元,占总支出的16.7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0.59%;
(4)节能环保支出951.57万元,占总支出的38%;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6.23万元,占总支出的42.97%;
(6)住房保障支出3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4%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数为418.95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万元;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35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7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8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为95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51.57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07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资源勘探开发行政运行支出167.46万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315.44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58.91万元;应急救援支出268.31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66.1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3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5.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0.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5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48.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4.43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33批次,195人,共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24万元,比2016年增加20.27万元,增长28.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绵竹市安监局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504.3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17年我局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主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以有限的资金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存在的问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近年来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编制年度预算提供决策依据,该项工作对于基层单位的要求较高,由于财务人员对新的绩效考核知识深入系统学习不够,使部门内部绩效评价不够科学精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本部门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科学指导本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煤监局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没有经济效益,只有社会效益,3家煤矿关闭后,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为建设青山绿水的美好家园谱写了新的篇章。
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安监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发力,着力解决了关闭煤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办事,确保了该项目达到省级验收标准,通过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验收。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3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8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主要反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