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政策及实施办法,拟订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的办法措施,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制度及本地化标准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市贯彻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帐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省、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并逐步提高全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随时掌握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有关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警方面的信息,及时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7)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国家、省奖励表彰有关事项,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相关单位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12)负责协调和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劳务开发、城乡统筹就业、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具体办法,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组织机构,承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14)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办法和本地化标准及相关制度、程序,建立健全并运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劳动合同制度解决、处理好劳动关系重大难点问题,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5)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规定和办法,承办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事务,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受理、查处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全市范围内重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6)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办省、德阳市、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扩面征收确保应保尽保
2017年,全市参保54.4万人,参保率9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1684户,参保8.6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4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4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万人。各类基金征收12.19亿元,支付17.75亿元(基本养老征收61831万元,支出95668万元;机关养老征收13863万元,支出24481万元;城乡养老征收2504万元,支付8424万元;职工医疗征收23031万元,支出20193万元;居民医疗征收9668万元,支付22985万元;失业征收1804万元,支付2236万元;工伤征收1547万元,支付2292万元;生育征收992万元,支付1225万元;职业年金征收6693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人人参保”。同时,开展企业社保欠费清缴,催缴60多户企业欠费3487余万元。市内医保直接结算、跨市联网报销全面实行,跨省异地联网报销正有序展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7%,报销率85%。社保卡制卡38万余张,发放率90%。
(二)五大行动促进就业创业
一是开展“就业技能·亲民行动”。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精准扶贫培训班,组织师资到甘洛县开办绵竹年画制作培训,举办“我是工匠”大比武技能大赛选拔赛,开办焊工、中式烹饪、餐厅服务员、年画、育婴员等技能技术培训,共培训3082人。采取校企联合的方式对238人进行职业品牌培训,对416人进行创业培训,考试合格率83%。二是开展“大众创业·引领行动”。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102名自主创业大学生享受高校创业补贴103.8万元。6月举办创业新星表彰活动,8月举办“千里眼”创业大赛返乡下乡组决赛,有3万余人观看赛事直播。三是开展“常态招聘·春风行动”。组织市内招聘会7场次,提供11971个就业岗位,4300人次达成初步意向。城镇新增就业542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5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3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2% 。四是开展“新村建设·活力行动”。在绵竹市打造20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在规模较大的社区(村)建立标准化的服务点,覆盖率达50%,实现业务下延下得去、能服务、做得好。在甘洛县海棠镇、玉田镇建成2个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已投入使用。五是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开发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926个,特殊公益性岗位200个,托底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945人;发放岗位补贴198.38万元。关注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80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11人,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304万元,岗位补贴513万元。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为340名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13万元。
(三)健全机制推进人事人才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引才和第三方力量参与引才,帮助剑南春、龙蟒等企业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人才引进、培育体系。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并健全了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天一学院、绵竹职中职业技能鉴定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认证体系。成立德阳市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服务中心绵竹分中心,核定引才专项事业编制200名。
(四)依法依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挂牌成立绵竹市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邀请法官协同仲裁院受理案件,2017年受理案件456件,结案449件。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绵竹市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163件劳动争议。2017年,帮助2343名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152万元,2018年春节前夕帮助721名民工追讨劳动报酬875.2万元。在全市建筑行业启动工伤保险“同舟计划”,24起工伤申请通过认定,支付基金102万元。
(五)立足实际推动矿权有序退出
开通矿权退出企业欠薪仲裁绿色通道,帮助矿山企业职工解决拖欠工资3000余万元,为1072名职工补缴社保,清缴社保欠费1700余万元。启动矿山职工技能培训、失业金申领及转移输出工作,在金花镇启动“竹艺+年画”培训班,在职中启动清平镇矿工“焊工”培训班,转移输出矿山职工390余人。
(六)“微笑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年初在全系统开展“微笑服务·真情为民”主题活动,统一服务标志、统一文明用语、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工作制度张贴,优化服务流程,重新梳理编印4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努力践行“绵竹人社事,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同时,推动试点企业在线办理“增减人员、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职工信息查询”等常规社保业务,让“群众跑腿”变成“信息跑路”。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1116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1.37万元,占30.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0.49万元,占69.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2279.19万元,下降16.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122.2万元, 2、征地农转非社保政府补助减少3282.61万元。其他收支决算与2016年相比变动较小。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111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16万元,占14.54%;项目支出9538.70万元,占85.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2279.19万元,下降16.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122.2万元, 2、征地农转非社保政府补助减少3282.61万元。其他收支决算与2016年相比变动较小。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61.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79.19万元,下降16.96%。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03.42万元,增长41.15%。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5万元,占0.95%;教育支出5.49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29万元,占93.60%;医疗卫生支出42.52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106.32万元,占3.09%;农林水支出32.90,占0.96%。(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2.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0.0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78.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52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1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1.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行政事业类项目1818.2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求职创业补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1-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35.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实际支出0.54万元,较2016年减少84.77%。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5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40.60%。具体情况如下: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正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8万元,下降89.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4次共0.28万元、接待中江人社0.05万元、法制宣传活动接待1次0.11万元、调研社保卡制作接待费0.1万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万元,下降52.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720.4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2万元,比2016年减少37.6万元,下降31.99%。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0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说明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资金量和覆盖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方面(扣1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方面的工作及时更新登记数据。
(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二是……,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本部门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二是……,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说明部门对下属单位或重点项目开展自评的总体情况、得分、总体绩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请各部门选择开展自评的下属单位或一至两个重点项目进行说明。得分情况请于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人力资源事务中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5.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如村官的工资、保险、奖金考核等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图表 1
图表 2
图表 3
图表 4
图表 5
图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