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自然资源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4〕63号)、《中共绵竹市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权力清单一一对应编制责任清单。现将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前情况
责任清单总计41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9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奖励17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
二、调整后情况
责任清单总计407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90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奖励17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
三、动态调整情况
(一)取消。共取消12项,其中,因划入市综合执法局取消行政处罚10项(分别是:2-161、2-162、2-163、2-164、2-165、2-166、2-167、2-168、2-183、2-184);因调整为税务部门行使取消行政征收2项(分别是:3-2、3-3)。
(二)增加。共增加5项,其中:增加行政处罚5项(分别是:2-309、2-310、2-311、2-312、2-313)
(三)变更。共变更3项,其中:变更行政处罚3项(分别是:2-4、2-234、2-249)
附件:1.权力清单(调整部分).xls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