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透明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要求,结合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及我市实际,现将更新后的《绵竹市2022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绵竹市人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以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见附件)为准,未列入清单的一律取消。
二、今后如有新增、调整或取消的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我局将及时更新并发布目录清单内容。
三、竹发改价格〔2021〕17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绵竹市2022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2、关于公布《德阳市2022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 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