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书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使用生物质燃料取代化石能源激励政策的建议》(第18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能源,对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正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政策导向,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生物质资源禀赋、企业用能需求等基础信息收集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市农林废物产量、分布情况,以及磷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对生物质燃料的潜在需求,为后续制定针对性激励政策打好基础。同时,积极与部分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及用能企业沟通对接,了解其合作意向和实际需求,为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产业协同创造条件。
积极学习借鉴湖北省南漳县推动生物质燃料工业化应用的经验,逐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生物质燃料替代试点,特别是川发龙蟒等在相关领域有探索基础的企业,支持其与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就经济性及可行性开展深入论证。对于成功实现替代的企业,我市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地实施,科学有序推动生物质燃料的推广应用,为实现 “双碳” 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