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政务服务中心E区2楼
邮 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203863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商业网点规划的原则,编制绵竹城乡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布局和规划。
(三)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四)调查研究流通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
(五)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负责分解第三产业指标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适时地研究和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第三产业特种行业的产业政策和布局的审查、认证;负责第三产业行业性质的确定;参与第三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负责对从事第三产业的有关行业经营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三产业人才的引进,提高第三产业队伍的素质。组织建立第三产业网络,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统计基础工作,汇集全市第三产业有关材料,及时提供信息。负责指导乡镇第三产业业务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制度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及国际注册;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督促落实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及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加工贸易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联系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辖区内商务代表机构;执行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十三)执行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管理监督以绵竹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统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市级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经贸代表团外出访问考察洽谈合作的组团、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外地党政商贸代表团来绵访问考察合作、交流项目等业务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发展联络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投诉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调查研究,搜集信息,资源情况的整理及项目的包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编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资料。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陈 波 市商务和经济局党组书记、局长
邹显波 市商务和经济局党组成员、市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张力峰 市商务和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林 市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郑世平 市商务和经济局党组成员、市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郭婷茹 市商务和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责办)、宣传、统战、信访稳定、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目标考核、政务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工作;负责局重点工作和上级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有关国内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商务发展、物流发展、电子商务发展及商业网点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业指标汇总分析;指导市场拓展和消费促进活动;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市场运行监测、调节,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发展等工作;协助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组织编制实施的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商品流通行业的环境保护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查处商品流通行业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对外贸易股。调查研究全市进出口贸易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外贸发展的建议,负责办理企业外贸经营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工作;指导赴境内外各种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加强与外商投资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和全市外商投资统计;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涉外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境外非贸易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的指导和管理;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负责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合作股。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承担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招大引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推动实施;负责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政策资料的收集、研究、整理工作;负责我市对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洽谈工作;负责我市招商引资机构、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管理股。贯彻执行我市产业政策;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包装及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全市服务业项目,推进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指导、监管我市辖区内的会展活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