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
邮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219875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
(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综合统筹财政、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按规定权限审批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
(八)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县域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有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
(十二)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按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
(十六)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绵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三、领导简介
刘开业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述刚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兰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罗飞龙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全创办专职副主任
谭仁杰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信息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统筹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四)投资和社事股。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究提出目标、结构、措施等工作建议。
(五)产业协调股。综合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政策。
(六)项目审批管理股。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含招投标核准)、投资概算等的审查和批复等工作。
(七)发展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目标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发展规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八)环资能源股。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九)价格收费管理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电、气等资源及产品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价格的管理工作。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组织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