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南轩南路188号
邮 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20215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
(三)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教育大纲和课程计划,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
(四)负责全市教师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受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系统的工资待遇、教师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任免、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预算,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方案,监督管理各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合理配置和使用。负责教学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组织推动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体育设施建设。负责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八)代表本级政府行使督政、督学职能,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在贯彻教育法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等方面实施督导。按照教育法规要求对学校工作实施督导。
(九)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三、领导简介
陈黎明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 军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卢世军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琨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 静 绵竹市教体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成员
曹 霞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四、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承担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管理事项。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信息调研、政务督办、档案、保密及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目标管理、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行风及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教体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拟订有关教体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教体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接待等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督查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安全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事务。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指导教体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教体人才建设和教体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负责教职工招聘、人事调配、评优评级、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教体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教体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和临聘人员的依法使用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教体系统内各单位预决算及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教体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教体系统内国有资产。负责编制教体基建投资计划,监督管理教体基建项目。负责教体事业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设点布局。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合作项目。指导学校(单位)总务后勤、财务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德育、艺体卫教育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团委、少先队和关工委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其它教育工作。指导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的招生、入学工作。负责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的审批。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负责课程标准的执行落实及教材选用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教育、教学评价方案。负责牵头实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规划、协调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全市农村成人教育。指导、管理农村中小学的农业劳动技术教育。对社会力量办学行为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统筹协调全市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布点规划,指导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 (园、班)开展年度审核。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行为。指导辖区内高校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五)教育督导股。代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履行督政、督学职能。负责督导各部门、镇、街道及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地方性规章的情况。对学校的办学方略、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等情况实施督导。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组织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六)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关系。
五、机构职责及编制调整
2023年3月3日,根据《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我市县级教育和体育相关机构整合的通知》(德委编发〔2022〕31号)要求,经市委编委同意,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机构编制调整如下:
(一)职责调整
(1)将绵竹市教育局更名为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市教体局),是绵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将绵竹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绵竹市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涉及体育领域的相关职能职责调整至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3)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德阳市委、绵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调增如下:
(1)组织推动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市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体育设施建设。
(3)推进体育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4)指导体育市场发展,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
(5)统筹全市体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体育领域的违法行为。
(6)负责管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7)负责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将绵竹市体育中心调整为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余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二)内设机构调整
在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增设体育股。主要负责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全市体育工作、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经营性高危体育、群众性体育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体育场地、体育产业布局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体育活动,指导全市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学校体育教育、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