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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

索  引  号:510683-2022-012308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教体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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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南轩南路188

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20215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和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体育规划的实施,并评估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加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并贯彻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体育系统的工资待遇、教师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受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体育经费预算,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方案,监督管理各学校(单位)教育体育经费的合理配置和使用;负责教育体育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等;负责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五育并举”;负责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教育和体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德育、卫生、心理健康、艺术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六)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加大体育设施开发力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

(七)组织推动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市重点体育设施建设;推进体育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体育市场发展,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统筹全市体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体育领域的违法行为;负责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管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组织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十二)代表本级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在贯彻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教育法规要求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领导简介

陈黎明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卢世军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  静 绵竹市教体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成员
    曹  霞  绵竹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四、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承担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管理事项;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信息调研、政务督办、档案、保密及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行风及行政效能建设;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职业健康工作;协调目标管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拟订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与接待等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督查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安全稳定风险评估;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事务。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负责教职工招聘、人事调配、评优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教育和体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教育系统“市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和临聘人员的依法使用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内各单位预决算及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系统内财务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内国有资产;负责编制教育体育基建投资计划,监督管理教育和体育基建项目;负责教育事业统计;指导执行国(境)外教援助和教育合作项目;指导学校(单位)总务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及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五育并举”;负责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负责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设点布局;负责指导学校德育与艺术教育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系统团委、少先队和关工委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其它教育工作;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入学工作;负责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的审批;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负责课程标准的执行落实及教材选用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教育、教学评价方案;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承担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规划、协调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负责系统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公共服务事项;贯彻执行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统筹与协调全市民办学校的布点规划;依法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年检工作;

指导辖区内高校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来我市的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体育股。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全市体育工作、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加大体育设施开发力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负责经营性高危体育、群众性体育协会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体育场地、体育产业布局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体育活动,指导全市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学校体育赛事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推动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的发展;负责管理和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的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

(六)教育督导股。代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履行督政、督学、评估职能;负责督导部门、镇(街道)及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等情况实施督导;对本市的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指导和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组织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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