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玉妃路224号
邮 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790065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领导人大机构、人民武装等组织的工作,加强对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三)经济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编制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辖区建设管理、重点项目促建、投资立项申报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民生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五)平安法治。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法治建设职责。负责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六)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辖区城乡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承担法律法规、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张 好 党委书记
梁荣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范和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
郑晓辉 党委副书记
杨代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九龙镇监察主任
曾 妮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范 维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廖海润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世超 副镇长
李 丞 副镇长
四、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务、人大、政协、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行政监察、老干部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党史地志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指导辖区行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绩效管理、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及内审工作。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管理与村(社区)“三资”财务指导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落地。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抓好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商务、科技、科协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审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辖区的统计工作,牵头做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老龄、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红会、慈善、退役军人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提出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安全、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群众工作、信访稳定、社会治安、行政司法、矛盾纠纷化解、禁毒整治等工作;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健全防范控制网络,做好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负责辖区志愿服务工作,指导辖区社会志愿组织、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调度派驻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移送违法线索,接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应急管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管理、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道路安全、燃气安全等工作。配合开展砂石整治、消防相关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问题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牵头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农房建设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乡村国土空间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及审查报批工作,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农房建设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等项目的选址、用地等工作;负责林业、林权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道路建设及维护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村(社区)服务、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设2个内设机构。
1.民生服务股。主要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回引、创业、培训、维权救助、公益性岗位等服务相关工作。
2.政务服务股。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办理,负责下放至辖区的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服务工作,协助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务等涉农事务。负责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工作。负责村(社区)“三资”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设2个内设机构。
1.农业服务股。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畜牧、水务、气象等农业服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养殖业发展与污染防治等涉农事务。做好高标准农田管护、村(社区)“三资”、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服务工作。
2.乡村振兴股。负责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产业的培育服务。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移民、惠农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服务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九)文旅发展中心。负责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负责全域旅游相关服务工作,参与乡村民宿和农家乐建设相关服务工作;协助镇、村(社区)两级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文艺活动、节庆活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工作;负责旅游景点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