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绵竹市气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常州路西侧
邮 编:6182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6102361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镇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舒宇锋 党组书记、局长
廖 毅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江秀娟 气象台台长 (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有关行政诉讼;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负责地方气象机构建设,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及气象应急队伍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气象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承担综合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信访、外事、宣传、办公自动化、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级纪检监察、党群团、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普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施放气球活动;承担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绵竹市气象台(绵竹国家基本气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和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三)地方事业机构
1.绵竹市农业气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农业气象观测和为农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与发布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承担本行政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本级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
2.绵竹市防雷中心。负责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