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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剑南街道安国社区、檀兴社区、金隆村、酒城社区;紫岩街道蒲柳村;富新镇清狮村;汉旺镇;九龙镇棚花村、遵道社区、高安村;麓棠镇玫瑰新村;广济镇;孝德镇)

索  引  号:510683-2025-006896 文  号:竹府公〔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7-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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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公〔2025〕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绵竹市剑南街道安国社区4组,檀兴社区6组,金隆村6组、金隆村集体,酒城社区3、4、5组;紫岩街道蒲柳村10组、蒲柳村集体;富新镇清狮村4组;汉旺镇集体;九龙镇棚花村7、8、13、16、17组,遵道社区5组,高安村6、7、8、11组,高安村集体;九龙镇集体;麓棠镇玫瑰新村3、10、15组;广济镇集体;孝德镇集体。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绵竹市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供水用地、商业用地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所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571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71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公示,同时在绵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网址:https://www.mz.gov.cn/),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714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doc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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