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绵竹市麓棠镇、广济镇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绵竹市麓棠镇镇集体,麓棠村9、10、11组及村集体;广济镇吉祥村2、3组,云盖村2组,卧云村3、4、5、8组及村集体。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四川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绵竹市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绵竹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三)土地征收启动部门: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38-6910782。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