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川民规〔2022〕8 号)、《德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德民政发〔2023〕22 号)规定,经机构自评申报、绵竹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初审,现将绵竹市东北敬老院自评等级为“三级”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公示期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老龄服务股受理对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初审结果的异议,提出异议者应提交相应书面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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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10683-2025-007998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7-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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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川民规〔2022〕8 号)、《德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德民政发〔2023〕22 号)规定,经机构自评申报、绵竹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初审,现将绵竹市东北敬老院自评等级为“三级”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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