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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民政局关于实施特困人员补充医疗救助的公示(剑南街道-姚明福)

索  引  号:510683-2025-007670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7-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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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街道酒城社区特困供养人员姚明福,身份证号码:51**************15,2025年3月14日,因病送至绵竹市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区进行抢救,于2025年3月14日诊断心源猝死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共计1676.29元(壹仟陆佰柒拾陆元贰角玖分),由酒城社区居委向娟垫付。因特困供养老人去世导致无法申报其他救助,亲属也无力帮助,各类保险和遗产资金不足以支付。现根据《绵竹市民政局关于实施特困供养人员补充医疗救助的通知》(竹民发﹝2024﹞37号)相关规定,对其实施特困供养人员补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为1676.29元。

对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绵竹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老龄服务股。电话0838—6206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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