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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绵竹市关于做好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83-2024-005102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06-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教体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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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单位:

现将《绵竹市关于做好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绵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9

 

 

 

 

 

 

 

 

绵竹市关于做好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217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2137)、《德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德阳市关于做好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教练员有关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教〔202215)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深化我市体教融合特色发展,保障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健康成长,为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实体育专业人才队伍。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体育和教育资源优势,立足市情,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拓宽优秀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发展通道,有效解决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专业人才不足,推动青少年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提升新时代体教融合现代化治理水平。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退役运动员是指纳入我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按程序选招到我省体育局系统内优秀运动队,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并已办理停训退役手续的运动员。

四、岗位设置和职责

市教体局根据我市学校特色运动项目发展水平和项目需要,在相应学校设置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岗位。

(一)设置程序

特色运动项目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及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学校运动项目发展实际,申请岗位设置,报市教体局审核,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特色运动项目已有专任体育教师担任教练员的学校,不再设置相应岗位。

(二)岗位职责

体育总教练岗位及职责。体育总教练岗位是指负责统筹管理本校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和统筹管理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等工作,对学校训练设项、招生及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根据项目特点、训练大纲、选材条件、生源等情况,带领指导体育教练员开展选材、育才、训练和竞赛工作,积极向上级单位推荐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体育教练员岗位及职责。体育教练员岗位是指具体从事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从事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专项体育运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青少年学生健康体适能、技能体适能的训练;负责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负责体育运动损伤康复、疲劳恢复等理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负责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

(三)岗位管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可考核招聘为专任体育教师、体育总教练或体育教练员。专任体育教师应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专任体育教师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管理。

已聘用的体育教练员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后可申请管理岗位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热爱体育教育事业。

(二)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教练员证书,退役时年龄2040岁之间,特殊项目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从事体育项目专业训练经历,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

获得全省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三名的退役运动员,可聘用为小学的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可聘用为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应聘专任体育教师需要相应学段的体育教师资格证。

(五)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市教体局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特色运动项目需要、编制和岗位设置情况,申报招聘计划。

(二)市委编办负责审核批准用人单位的用编计划。

(三)市人社局负责体育教练员的岗位设置、招聘和聘用等相关工作。

(四)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等考核招聘规定,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择优聘用。

(五)考核招聘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必需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运动项目成绩、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等。

(六)体检和考察:

1.考核、面试成绩合格后,等额进入体检。

2.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市教体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教体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委编办配合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和商议相关工作。

(二)做好岗前培训。各学校要根据省体育局制定的岗前培训大纲制定岗前培训方案,开展好退役运动员岗前培训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师素养等多方面进行必要的精准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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