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0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226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根据相关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给予补贴。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耕地等面积核实中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特别是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市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四)补贴方式。通过省级资格审批系统申报,资金由德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服务平台发放。
(五)补贴时间。要求在6月底前兑付完成。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一)村(社区)申报及公示(6月11日前完成)
按川农[2018]16号文件明确的补贴范围对补贴农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由村(社区)业务办理人员收集补贴信息并填写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公示表(附件1),进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模块进行补贴申报(可批量导入),在此过程中注意:杜绝违规多领取补贴(有的年老父母没办卡将补贴资金发到子女的社保卡中,请将面积进行合并,做好记录);填写受益人电话号码时杜绝多人共用一个电话号码;杜绝死亡人员还在补贴名单内。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出现新的整体消亡户,需及时上报至镇(街道)取消补贴申报。认真核实基础信息后,进行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发布后,各村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公示表(附件1)上报至镇(街道),在公示期间应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系统有投诉举报界面,按系统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后系统审批流程自动流转进入镇(街道)的审批流程。
(二)镇(街道)调查核实(6月16日前完成)
1.镇(街道)业务办理人员通过系统对村级上报的申报数据进行汇总并填报绵竹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2),在系统中将各村(社区)申报数据汇总后,抽查一定数量受益人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填报绵竹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记录表(附件3),具体抽查比例及调查要求见系统规定及“附件3”说明。经办人员汇总各村(社区)申报面积后,结合上一年补贴面积以及各村上报的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公示表(附件1)中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核实,对于申报补贴面积有误或不符合补贴资格的要及时退回村级重新修改申报或取消其补贴资格,申报补贴面积较上年有变动的需收集变动原因并以镇(街道)为单位上交加盖公章的面积变动情况说明,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进行镇街公示环节,公示期5天,公示发布后,各镇(街道)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2)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记录表(附件3)上交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2.镇(街道)公示环节(6月16日前完成)
镇街业务办理人员通过系统将公示渠道、公示时长、公示开始结束时间、公示标题、补贴面积等公示基本信息和全镇(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的基本信息通过系统进行记录,形成电子化的数据。在公示期间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待公示结束,系统自动流转到公示完成界面。
(三)市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成临时专班,在6月25日前对所有镇(街道)报送的申报数据进行实地抽查,同时按系统要求进行线上调查。
(四)补贴标准核算
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资金筹集情况和汇总核实面积,通过系统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标准确认
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系统对已核算的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给镇(街道)。
(六)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资金公示
镇(街道)和村(社区)通过系统将补贴资金公示的公示渠道、公示时长、公示开始结束时间、公示标题、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等基本信息和全部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或上传,通过系统的方式进行留痕保存,公示到期后通过系统进行公示确认。公示发布后可通过系统进行投诉处理。
(七)补贴资金结算
市农业农村局对两级资金公示确认后的补贴对象可以申请补贴结算,并推送补贴对象到德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八)补贴资金发放
市农业农村局在6月30日前通过德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服务平台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要求村社区的基础信息一定要做实做细,准确把握已死亡人员领取补贴资金的时间节点,及时纠正发放平台驳回人员信息和发放失败人员信息。各镇街督促补贴农户及时申领、激活社会保障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202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惠民补贴关系到广大农民切实利益,为保障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顺利发放,由农业、财政、宣传、审计、银监办、绵竹市农业银行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补贴相关工作。各镇街应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该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镇街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的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来进行,镇街和村社区专人负责系统申报工作,按系统要求准确、及时的完成规定动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补贴方案、面积终核及资金发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足额落实和配合好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资金发放相关工作。
(三)强化补贴信息管理。镇街要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建档管理,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一是补贴面积的信息管理,对补贴面积大于承包面积的农户进行核查,立档归案,并将核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存档备查。二是补贴资金的信息管理。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德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服务平台发放情况(平台驳回人员信息、发放成功人员信息和发放失败人员信息)及时发到镇街,镇街针对补贴资金的发放成功与失败情况建立电子档案(方便农户查询)。
(四)强化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一卡通”的相关要求,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同时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各镇街要及时处理发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户。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补贴信息的核实、审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发放和实际农户信息的一致性。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将加强对镇街补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要及时追回资金,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其申报其他支农项目的资格。
(六)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一是要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各镇街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发放补贴一致;二是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三是要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保护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抓好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专项治理。以规范发放、精准发放、提升效能为目的,重点围绕补贴申报、审核、公开、发放等方面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