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岗返还对象范围
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稳岗返还条件:
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单位在2023年参加失业保险要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参保单位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即按60%返还。
四、确认申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确认申领渠道
1.各企业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
2.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六、现场确认申报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单位基本帐户(对公帐户)信息复印件。
3.请携带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38-6903517
2.办理地点:绵竹市政务中心B区一楼失业保险窗口(5号)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