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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索  引  号:510683-2024-010821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09-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人社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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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稳岗返还对象范围

 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稳岗返还条件:

 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单位在2023年参加失业保险要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参保单位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即按60%返还。

 四、确认申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确认申领渠道

  1.各企业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

    2.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六、现场确认申报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单位基本帐户(对公帐户)信息复印件。

        3.请携带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38-6903517

 2.办理地点:绵竹市政务中心B区一楼失业保险窗口(5号)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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