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于2023年5月6日经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形成报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为充分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共涉及以下7个地块:
地块1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8,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60m,绿地率≥40%,兼容20%商业建筑面积;
地块2将原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B29其他商务用地,将A1城东派出所地块南侧商务用地同时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做对应调整;
地块3将原城东环卫用地及其防护绿地调整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南侧,原地块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控制指标与南侧居住地块一致,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40%;
地块4将原其他商务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其规划控制指标与北侧居住地块一致,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80m,绿地率≥40%,兼容20%商业建筑面积;
地块5将原中小学用地调整为部分居住用地、部分小学用地,其规划控制指标做对应变化;
地块6将原其他商务用地、居住用地及弹性用地调整为中学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做对应调整,容积率≤0.9,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0%;
地块7将原公园绿地调整为图书展览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0%。
二、对上述规划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6903824
附:《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jpg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