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绵竹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绵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及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实现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试全覆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系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集中学法30余次,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3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省、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高位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权力事项,确保权力运行有章可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4年以来,出具法律意见书 65 份,备案审查《绵竹市人民政府 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政府规范性文件8份,审查行政协议 29 份、其他行政决策 28 件,提出意见建议 43 条,意见建议率达 66%。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依托 12345、12315 热线电话及平台,及时高效办理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试点改革,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发布 51项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和20个涉企“一类事”特色服务场景清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现并整改销号问题 15 个。重点执法部门依法科学编制“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继续执行“首违免处”“十分钟驶离免罚”等多项措施,推动柔性执法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通过率 94%。完善案卷评查机制,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组织评查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100卷,促进执法规范化。做实做细行政复议工作细化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其中撤销3件,确认违法5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办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出更多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举措。截至目前,累计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7980件。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专项攻坚行动,印发《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政务服务事项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优化调整,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自查,进一步规范 410 项(小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同步更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尚需淬炼。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清晰,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纠纷化解力度不足、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强,在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还存在决策目录化管理流于形式、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执法规范亟须精进。少数单位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尚未健全,法治工作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法的协同协作和衔接配合还不够,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法律适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
三是争议纾解亟待突破。复议发案量增速迅猛,全市复议人员紧缺,法治工作实际离新复议法发挥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行政案件败诉率处于高位,重点领域案件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如工伤认定类、行政处罚类、职业打假类案件存在纠纷数量多、化解难度大等问题,需要涉案单位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及时把握自我纠错和争议化解的时机,尽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要点,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量化评估,确保实际工作成效。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和制度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四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参与争议化解的“首位责任”,拓宽行政争议解决渠道,加强对行政争议的源头防范和动态监测,形成案件审查、预警、化解的高效工作闭环。
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科学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和法治审查力量,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